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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王安石變法的具體過程是怎麼樣的?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5.5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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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朝代的興衰與更替,一個個鮮活的歷史人物,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記,接下來小編帶您走進王安石變法的故事。

慶曆新政失敗後,宋朝嚴重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並未緩和,積貧積弱的局面仍在向前發展,朝廷內外危機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聲在一度沉寂之後,很快又高漲起來。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進京述職,作《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請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沒被仁宗採納。

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希望改變積貧積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統治危機,遂起用王安石爲江寧知府,旋即詔爲翰林學士兼侍講,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

歷史上王安石變法的具體過程是怎麼樣的?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國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現有法度”,並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王安石認爲,北宋國家貧苦的癥結,不在於開支過多,而在於生產過少;農民之所以貧苦和不能從事生產,一方面是由於官僚富豪兼併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是由於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農民身上。

因此,最好的理財富國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勞動力去開發自然資源,是積極開源而不是消極節流。王安石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爲“大有爲之時,正在今日”。神宗採納王安石的相關主張,並要求其盡心輔佐。

歷史上王安石變法的具體過程是怎麼樣的? 第2張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爲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爲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統籌財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諸路農田、水利、賦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頒農田水利條約。熙寧三年(1070年),頒佈募役法、保甲法。

熙寧四年(1071年),頒佈方田均稅法,改革科舉制度;

熙寧五年(1072年)三月,頒行市易法。

熙寧六年(1073年)七月,頒行免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