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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時期朝廷對用水做出了什麼樣的規定?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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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細菌學概念”的漫長古代世界裏,對“飲水衛生”的認識,中國古人不但認識得極早,更看得很深。以上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爲大家一一揭曉。

水是生命之源,尤其是飲用水的衛生安全,更關乎人類的健康與生命。

自古至今,人們對飲用水的清潔衛生都給予了高度關注,嚴格管理,加強保護。

在我國南宋時期,就曾明令禁止污染飲用水,對於違者嚴懲不貸。

南宋是北宋靖康之恥後宋室在江南建立的政權,與北宋合稱宋朝,共傳五世九帝,共153年。

南宋的管治雖偏於秦嶺淮河以南,卻是中國歷史上經濟文化繁榮、科技進步、對外開放程度較高的王朝。

宋朝時期朝廷對用水做出了什麼樣的規定?

在既沒有自來水、也沒有什麼淨水設備的南宋時期,人們的飲用水除了井水外,多取自河流。

那時的河流從來沒有出現重工業污染,即便有幾座規模並不大的染坊,對河水污染程 度也是非常有限的。

當時,人們發現,對飲用水造成污染的最大頑兇則是來自居家所用的馬桶。

馬桶雖是盛裝髒穢之器物,卻是當時每家每戶的必要配置。

爲了保持自家環境衛生,人們每日會及時傾倒馬桶,又要用水進行清洗。

可這些髒穢之物傾倒在何處呢?馬桶又在何處清洗呢?

這時,有些人便將馬桶提到附近的河邊,將髒穢之物傾倒於河流中,使其順流而下,同時又用河水將馬桶沖洗乾淨,既省事又方便。

但這樣一來,卻污染了河流,嚴重影響了飲用水的清潔衛生。

爲了禁止往河流中傾倒穢物和用河水沖洗馬桶,保持飲用水的清潔衛生,官府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強監管,朝庭頒發了嚴格的律令。

例如在宋朝的《宋刑統》中就制定有這樣一則法律:爲了保障老百姓的飲用水清潔衛生,嚴禁往河流裏傾倒馬桶穢物,如有違者,杖六十。

這裏所說的“杖”,即杖刑,就是將犯罪之人的衣物剝去,用荊條或大竹板予以重打。

在我國古代,杖刑與笞、徒、流、死並稱爲“五刑”。

只是往河流中倒馬桶穢物,就要遭到60大板的懲罰,不可謂不夠殘酷。

要知道,在南宋時期,“杖六十”完全算得上是重刑了。

這60大板打下來,輕則十天半月動彈不得,重則可能就會一命嗚呼。

與這條律令相配套的,還採取了堵與疏相結合的兩條措施:

其一,增派巡邏人員,日檢夜查。

宋朝時期朝廷對用水做出了什麼樣的規定? 第2張

對於每條江河水流,都有人負責巡查,並且是24小時從不間斷。

一旦發現有人偷偷往河流裏傾倒髒穢之物,便立刻逮捕,送到衙門裏打板子。

如此一來,就沒有人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了。此乃堵。

其二,定時蒐集穢物,統一處理。

派人每天逐家挨戶地收集馬桶的髒穢之物,運到田裏當作肥料,既解決了江水河流的污染問題,又能促使莊稼增產增收。

這對於老百姓來說,更是方便之極,不用出門,就會有人自動前來收取,那又何必非 要鋌而走險地到河邊傾倒穢物和沖洗馬桶呢?此乃疏。

有了嚴厲的律令,又輔之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配合,去河邊傾倒穢物和沖洗馬桶的情況徹底得到整治。

這也就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福音: 飲用水乾淨了、清潔了、衛生了、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