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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主督護制和三長制分別指的是什麼?二者之間是什麼關係?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8.0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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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主督護制和三長制都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基層組織制度,它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被廣泛採用,並對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宗主督護制。宗主督護制是漢代後期至唐代初期的一種地方行政制度,其主要特點是設立宗主和督護來管理地方事務。宗主一般由地方豪強或官僚擔任,他們負責管理地方的軍事、治安、稅收等事務;而督護則是由中央派遣的官員擔任,他們負責監督和協調宗主的工作。這種制度的出現旨在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增加國家的賦稅收入,同時也打擊了世家大族地主的利益。

宗主督護制和三長制分別指的是什麼?二者之間是什麼關係?

接着,我們來看一下三長制。三長制是北魏孝文帝時期創立的一種基層組織制度,其名稱中的“長”字有兩種讀音,一種是“zhang”,一種是“chang”。在不同的地區和時期,這兩種讀音的使用情況可能有所不同。在北魏時期,三長制的名稱爲“三長制”,其中的“長”字讀作“chang”,意爲“鄉里的領袖”。三長的主要職責包括檢查戶口、監督耕作、徵收租調、徵發徭役和兵役等。同時,三長享有一定的優待,得免除一人到三人的官役。這種制度的出現旨在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增加國家的賦稅收入,同時也打擊了世家大族地主的利益。

最後,我們來看一下宗主督護制和三長制的區別。宗主督護制是一種以宗主爲核心的地方行政制度,它主要依靠地方豪強或官僚來管理地方事務;而三長制則是一種以三長爲核心的基層組織制度,它主要依靠三長的管理和監管來實現地方治理。此外,宗主督護制和三長制的實施時間也不同,前者出現在漢代後期至唐代初期,後者則是在北魏孝文帝時期創立的。

總之,宗主督護制和三長制都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基層組織制度,它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被廣泛採用,並對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