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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7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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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來纏足知多少

北京大學曾經組織過一個“風俗調查研究會”,這是一個調查全國各地風俗習慣的機構。我覺得這項工作很有意義,但不知什麼原因這個機構後來卻不曾有什麼成績。其時,北大教授張競生曾經徵集幾個人的性事小說,編成一部《性史》,只是描寫男女間的房帷私事,出版後鬧得滿城風雨,張競生的教授席位也因此被解除。依我看,這部書與民間風俗習慣可以說關係甚少。

我是一名醫藥工作者,歷年蒐集了醫學上的許多資料,因此我想寫一種由於“人爲因素”造成“生理畸形”的小品文。可是我要聲明,這些文史資料絕對不涉及穢褻。

婦女纏足曾經目睹

我寫這篇文字,也許有讀者會問:“纏足的婦女,你究竟見過沒有?”我的回答是:“曾經目睹。”

在我幼時,見到長一輩的婦女幾乎個個是纏足的,凡是女孩長到五歲時,做母親的就要爲她纏足。小女孩的骨骼柔軟,軟到好像無骨一般(按:所謂磷質多而石灰質少,年長之後,即成相反狀態),所以小女孩纏足時痛苦還不大,只是足部纏上三尺長的布帶,覺得不習慣、不舒適而已。不少女孩子偷偷地在裹束之後,把它解開。做母親的就會申斥:“女孩子如果不纏足,將來是沒有人要的。”女孩子們聽了母親這幾句話,只好勉勉強強地每天纏足了。

我家老輩嬸嬸媽媽、姑姑婆婆,沒有一個不纏足的,這種風俗也影響到下一代的女孩子,她們不得不跟着走,只有順從,毫無抗拒。大概到了八歲時,女孩子纏足的帶子越加越長,而骨骼也漸漸硬起來,這時纏得太緊,就有劇痛的感覺,女孩子哭哭啼啼,吵吵鬧鬧,成爲常事。纏足有一定的方式,雖說是自己纏足,但實際上都是母親、外婆等逼着纏的。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女孩子到了十三歲時,正當發育時期,足部骨骼也自然發育,硬化更甚,痛苦也跟着加深,每每要抗拒裹纏之痛。這時母親們有好幾首俚歌,一邊替女兒裹足,一邊唱,其中有一首歌詞記得是:

三寸金蓮最好看,全靠腳帶日日纏。

還有一首歌是:

蓮步姍姍夠大方,門當戶對配才郎。

還記得父母們拖兒帶女到蘇州天平山去遊玩,見到不少擡轎子的轎伕都是女性,她們上山落山,健步如飛。父母們就指着她們告訴女兒說:“女孩子不纏足,將來就會成爲‘尺板腳’,只好永遠做粗工,嫁不到好丈夫。”女孩子看到這種情況,爲了要俏,只好乖乖地纏足。也有一首歌,叫做“橫三寸”,歌詞更是滑稽:

三寸金蓮橫裏算,

腳長一尺多難看;

莫說公子看不中,

牛郎見了回頭轉。

這種歌詞,對漸漸懂事的少女們影響很大,儘管脹痛難受,也不得不順從母親。俗語所謂“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絕非虛言。

青年、壯年和老年的婦女們,纏足之後,一對小腳都隱蔽在長裙之內,別人是看不見的。我們幼時,只在早晚間偷偷地見到長輩們坐在牀前以纏足布纏足,在白天一雙肉足輕易也是看不到的。

有一些丐婦,聚集在上海南市城隍廟前。這是西人經常去遊覽的地方,自有一些無賴,特地引導西人要這種丐婦解去腳帶,供他們拍照。西人本來最喜歡拍中國婦女的小腳和拖辮子的男人。我小的時候,曾經看他們在日光之下拍照,因此就見到了纏足婦女的足部真相,那簡直像一個三角形的糉子,除了一個大趾之外,其他四個足趾,已退化成爲落花生(即原顆花生,又稱長生果)一般的細小顆粒。

纏足的風氣始於何時,容後文詳述。但是國家禁止纏足的命令,反而始於清代,朝廷不惜三令五申,屢行禁令。與八國聯軍籤立條約之後,慈禧和光緒回到北京又下上諭:“滿漢可以通婚,婦女禁止纏足。”這個諭旨見於《宮門鈔》,可是這種諭旨,上海報紙記載甚略,並未大事宣傳。所謂“天高皇帝遠”,一般百姓並不知悉,纏足的風俗依然如故。後來清廷將被推翻的前兩三年,革命聲浪高漲,各種書報纔有“提倡天足運動”,於是新派的家庭開始不再替幼年的女孩子纏足。

然而事有不然。民國二十年(1931)之後,上海胡慶餘堂國藥號總經理陳楚湘是寧波人,在寧波妓院裏娶了個雛妓,這個雛妓,還是纖纖小腳。從前人成婚之日,有“鬧新房”的習俗,所謂“三天無大小”,越鬧越發。一班客人,筵席散後堅持不肯走,一定要看新娘的小腳,鬧到深夜。伴娘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就請新娘把小腳露一露。那一天我也看到的,大趾作尖銳形,其餘四趾退化到成爲畸形的狀態,完全破壞了生理髮展的自然現象,真是慘不忍睹。原來在這個時期,寧波若干縣份,還保持着纏腳的風氣。

總之,我是親眼睇到過纏足的真相。全憑一個大足趾,支持重達一百斤左右的整個軀體,真是殘酷之極。

前兩年,我在尖沙咀星光行蠟像陳列館中,見到有一個蠟像,是一個赤足的小腳婦女,爲迎合西人的癖好,足部作春筍狀,沒有足趾。我相信,這個做蠟像的人一定沒有看到過小腳,做得太不逼真。至於最近電影中和熒幕上所攝的古裝婦女,往往也露出一雙小腳,但是纏足婦女所穿的鞋子,又好像不是那麼一回事。

現在我要考證纏足的史事。民國初年,天津有一位名叫姚靈犀的文人,在天津報紙上連續寫了一篇專談纏足的詩詞歌賦,後來還印成單行本三五厚冊,他表面上反對纏足,實際上專門歌頌纏足之美。這一部書,我曾經看過,認爲他完全沒有申斥纏足之害,以及造成畸形生理的民族之恥。

纏足的風氣,大家以爲是五代南唐的亡國之君李後主開始,因爲李後主好聲色之娛,所以關於纏足的事,都推在他的頭上,其實也不盡然。現將歷代文獻資料引述如後。

漢代司馬遷所著《史記·貨殖列傳》上說:“趙女鄭姬……揄長袂,躡利屣。”此處“利”字,即尖細之意。從這段記載看來,秦始皇之前,趙國的女性已經有尖鞋;從尖鞋來推想,可能已有纏足的女性,這也可能與纏足無關。總之以尖鞋爲美的意念,則是事實。那麼女性纏足之風,早在秦代之時已經開始,但還不成普遍習俗。河北滿城出土“金縷玉衣”,是西漢的墓中人,有男女二具,女的一具,足型與男的一具相同,足見西漢命婦,並無纏足之風。

公元六百年左右,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樂天)的詩中有一句話“小頭鞋履窄衣裳”。照“小頭鞋履”四字看來,可能他已親眼目睹過纏足婦女。但是在唐代墓中出土的女性鞋有三種:雲頭錦鞋、麻鞋、麻布鞋,全無纏足的跡象。這足以證明一部分女性是以小頭尖足爲美,大部分女性還沒有“小頭鞋履”的風氣。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2張

唐代溫庭筠說過“織女之束足”。那個“束”字與“纏”字意義相同,足見當時的女性已有束足的風氣。這句話確實指出唐代一部分女性已有“束足”的具體事實,但風氣還是不普遍的。

唐代詩人杜牧又有兩句詩云:“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這兩句話,又是刻畫婦女用布帶纏足的實況,不過上句說“鈿尺裁量減四分”的“分”字,不知是當時度量衡的不同,或是詩人故意形容細小的說法,或是刊本的錯字,我不敢斷定。不過一個“裹”字,已可證明唐代裹足事實了。

又隔了三百年,是公元九六一年,南唐李煜(即李後主)工書善畫,又擅填詞。他寫的詞“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傳誦至今。又據《中國人名大辭典》雲:“李後主接位後,日與羣臣酣宴,性驕奢,好聲色,不談政事,在位十九年,爲宋太祖所滅。”他的生活中最傳頌至今的事情,是宮嬪娘。據餘懷《婦人鞋襪辨》雲:“考之纏足,起於南唐李後主。後主有宮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帶纓絡,中作品色瑞蓮,令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着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由是人多效之,此纏足所自始也。”

從上面的文獻記載來看,所謂“以帛纏足”,即是用帛布來裹足,直到現在形容用布或帛或絹來裹足,即是纏腳帶。俗語有“王大娘纏腳帶——又長又臭”,即是指此。以前《史記》上的記載,只記少數的特例,而白居易、杜牧看到的也都是風月場的情況,纏足的風氣還沒有遍傳全國上下。卻因身爲一國之君的李後主在宮中創行纏足,李後主的詞更爲人所稔知,所以考證纏足的人,都把這件事推到李後主頭上,何況李後主是亡國之君,當然有許多正人君子寫文章時,常把這件事說是亡國的不祥之兆。其實照我前文的考據,娘實在並不是纏足的創始人,李後主只能算是提倡人。

有一位日本人池本義男,清時久居北京,著有《纏足稿》一書,他書中指出孃的生辰,說是:

舊曆八月念四日

小腳姑娘祭

——小孩初纏之日

這段記載的是舊時北京風俗,今查廣東出版的木版舊曆本,卻查不到小腳姑娘(又稱小腳娘娘——編注)生日的記載。但因此引起我一個回憶,從前上海,逢到女孩五歲,開始在暑期後擇日纏足,要選“小腳姑娘生日”那一天,到城隍廟去燒香叩頭。小腳娘娘生日是何月何日已記不得,但知上海城隍老爺秦裕伯的太太,也是纏足的。這位小腳娘娘是否即是娘,現在無從下斷語了。

公元十一世紀,宋代關於纏足的史事,記載就更多。我現在單把蘇軾(子瞻)的《詠足》詞引用出來,詞雲: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可以看出那時纏足的女性要一雙天賦的足踝,施以慘酷裹刑,要纏到如玉筍一般的細小,放在手掌上觀摩玩弄,才覺得“纖妙”。秦觀(少遊)有句雲“腳上鞋兒四寸羅”,可證宣和以後,纏足成爲風氣,宋代亡國不久矣。

寫到這裏,還查出許多專談纏足的著作,先將名目列後。

唐·李義山著《李義山雜稿》一書,對纏足有數千字的記載。

元代的專門著作,我一時查不出,但確知元代纏足之風,更甚於宋。

明代的《黃允文雜俎》,對纏足有歌詞及實物,以宮鞋爲酒杯,作爲宴客之用。

清·方絢著《香蓮品藻》,內容皆爲品評女性小腳的詩文。

清·李漁(笠翁)著《笠翁偶集》,纏足的資料極豐。

清·袁枚(子才)著《纏足談》,又是一部暢談纏足美感的專門著作。

清·作者不詳,著《蕉園夢談》,內有“纏足”一節。

清·謝肇著《文海披鈔》,內有纏足一文。

清·景倩(沈德符)著《敝帚齋餘談》,內容又大談纏足。

清·秀水徐震(秋濤)著《美人譜》,都是談小腳女性的文字。

民國姚靈犀著《採菲錄》、《採菲新編》、《採菲精華錄》三書,都是談纏足的專書,字數達四十餘萬言。

我說出這許多書籍,足見清代纏足的風氣最盛。而對女性生理上的摧殘,施以酷刑,成爲生理畸形的惡風,正是民族史上的大污點。日本對中國的文化和生活習慣,在漢代傳入之後,全國奉行,漢醫和漢藥僅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他事項,一切都全盤接受,唐代時特派大批僧人和學者來華留學,回國之後,政治、經濟、建築、教育、詩文、家庭起居,一切的一切,唯“唐”是從。甚至婦人的容顏、衣飾、香囊、敷粉、畫眉、髮髻、花道(由於佛前插花方式而起)、茶道(陸羽《茶經》等)都效仿唐代。所以我們中國人到日本觀光,考究日本的一事一物,都與唐代的畫冊相同。至於日本男女穿的“木屐”,也是中國傳入,在莊子書中稱爲“木履”,有古圖爲證。右圖是從日本人池本義男所著《纏足稿》中影印而得,上邊“木”二字,即出於池本的手筆。池本原書,指出唐代以後中國盛行纏足,是中國男性侮辱女性的暴虐行爲,百數十萬字讚美纏足的詩詞歌賦稿都是男性的“虐待狂”,女性世世代代飽受了無窮的痛苦。日本人雖對女人有“玩樂狂”,但是對纏足的風氣,卻沒有接受仿行。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3張

世界各國人心目中,中國婦女纏足是舉世獨一無二的怪現象,所以他們一旦來華觀光,必然要用攝影機拍攝當時男人的辮子和女人的小腳,回國後,就把這些圖片刊入書報,侮辱中國人,莫此爲甚。我有一幅彩色油畫,就是在意大利博物館攝到的。

纏足之風,並不是創始於無知的愚夫愚婦,我認爲一班精通文墨的知名之士,要負極大的責任。先舉一個盡人皆知的名士袁子纔來說,他在乾隆年間初試博學鴻儒,後得進士,當過溧陽和江寧縣的縣知事,四十歲即告老還鄉,建了一個花園住宅在江寧(即南京)小倉山,名爲隨園,自稱“隨園老人”。他的詩自成一家,好賓客,嗜聲色,收女弟子若干;著有《小倉山房集》。他在自己的文章內說:“隨園所在,即是曹雪芹筆下的大觀園故址。”

我從前很喜歡看《紅樓夢》,誤信袁子才的誇大之詞,曾經親到南京,呆頭呆腦地去尋小倉山。這個地方偏僻荒蕪,所謂小倉山,徒有其名,略有高丘而沒有山,三五里內全是耕田。我問過當地父老,他們說:“小倉山即是此地,我們世居此間三代或五代,從沒有聽到過附近一帶有什麼大花園、大住宅。”(按:曹雪芹死於乾隆二十八年大除夕,即一七六三年末、一七六四年初,袁子纔是乾隆末期人物,四十歲告歸,那麼距曹雪芹死亡的日子,前後相隔不過三十餘年而已。)所以我斷定袁子才筆記中自誇隨園即是大觀園故址,乃一派胡言。他喜歡的是“食”和“色”二字,“食”則寫過一部《隨園食單》,“色”則做過一篇《纏足談》。此文我本來是有的,但在執筆爲文時,卻遍覓不得,只能將日本人的譯稿一頁,複印製圖,附在本篇之中。於此足見袁子纔對纏腳有深度的愛好,這種大名士、大詩人,原來是極荒唐的評頭“品足”之徒。

再舉出一位清代的大名士方絢,官書上說他“篤學力行,好爲古文,尤工詞賦,晚年辭不爲官,工書篆,詩亦清婉,尤喜集古,隱居西山草堂,號稱濯錦先生”。照上文而論,他好像是集大名士、文學家、書法家、篆刻家於一身的人物。事實上我查到他著的一篇《香蓮品藻》,把纏足婦女的臭腳,一一加以美諡。“諡”字原是一個尊重而公正典雅的字,諡有“諡法”,始於《禮記》。譬如一位名士,死後同鄉們可以加以“私諡”,有官職的人由皇帝加以“官諡”。對某種珍物,也可以私自諡它一諡。而這位方大名士對小腳之美,竟然諡上了四十個字之多,而且每個諡字之下還要“品”她十句二十句話,又分爲四類:第一類爲形之美,第二類爲質之美,第三類爲姿之美,第四類爲神之美。全部文字,極盡其玩弄女性、侮辱女性之能事。原文有些太荒唐了,我把它刪除,其餘的節錄如後。

甲、形之美

“纖”——纖者,小也,足以蓮名,嘉其小也,小小蓮瓣,一握不盈,可雲纖矣。

“銳”——銳者,尖也,蓮端宜尖,是在嚴其拇趾,迫之使然,細瘦如指,銳似解結之錐,玉筍尖尖,觸膚若刺,其妙無窮。

“瘦”——瘦者,瘠也,四趾既蜷伏足底,足面只剩大趾骨,是瘦無可瘦,自然苗條可愛,所謂“尖尖窄窄,憐他瘦生,似牡丹初出紅芽”是也。

“彎”——彎者,曲也,蓮之曲線美,在底曰弓,在面曰鉤,弓彎大要拗骨屈筋,底弓曲,玲瓏有致,再加緊束,使之尖瘦上翹,渾如新月一鉤,凌雲欲仙,益臻美化,故蓮鉤一彎,最堪尋味。

“平”——不凹不凸,蓮背宜平,是在纏時得法。不令足背凸起,與蓮鉤之彎勢相稱,曲線調勻,斯爲美矣。

“正”——蓮趾端正,毋左右拐;蓮身平貼,毋內外歪;蓮底周整,四面鑑賞,俱堪入目。

“圓”——蓮既纖彎,又妙在圓,初束趾端,自扁平達於尖圓,狀如小指,繼勒四趾,跪折足心,盤繞上卷,幾與足面相並,使蓮身成一圓錐體形,宛如春筍一枚,入握圓轉自如。

“直”——蓮趾瘦纖平正之外,復求其直,不致有紆迴歪曲諸病,則蓮樣自美矣。

“短”——蓮貴三寸,一味蠻纏求短,當在三四寸之間(約十至十三點五公分),盈盈一握,使人意消。

“窄”——窄者,狹也,指蓮之寬度而言。是在纏時使足趾尖細而足眼亦窄小,不逾長度三之一(北方纏足,有用竹片夾入行纏者。),並將四趾緊勒,則弓底纖如秋葉,令人愛煞。

“薄”——薄者,低也,指蓮之厚度而言。是必緊束足背,壓之使低,然後有如片玉浮香,輕盈盡致。

“翹”——翹指蓮之拇趾尖瘦而翹然如鉤者,式樣益見俊俏,纏時以帶專束拇趾,扳之向上微翹,宛似新月一彎,轉覺媚人尤甚。

“稱”——稱者,宜也,纖得中,修短合度,俏俏伶伶,窄窄弓弓,允稱完璧。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4張

乙、質之美

“輕”——蓮形既美,蓮質自輕,兩瓣秋葉,貼地無聲,弓鞋細碎,羅襪輕盈。

“勻”——蓮鉤一彎,式樣玲瓏,肥瘦得宜,瘦不露骨,趾斂跗平,方登上選。

“整”——玉蓮之美,其功端在行纏,用力以漸,持之以恆,使其逐步就範。

“潔”——玉蓮次尚淨潔,潔者,不僅勤於洗濯及縫間趾隙了無纖垢爲足,更須求得其淨,庶爲淨品。

“白”——肌膚白皙,本爲選美條件,何況蓮肉。白蓮無有不白者也,潔身如霜,粉堆玉琢,其白雪之白也歟,抑白玉之白也歟?

“嫩”——蓮肉無有不嫩者,累年不見風日,深藏嚴束,終歲未經霜露,正似嫩芽初茁,含葩未放,瓊鉤一掬,實爲最美最妙之精皮細肉,最堪消魂蕩魄者也。

“腴”——腴者,肥也,香蓮三貴,曰肥軟秀。肥居其首,腳猶是腳,肉腳亦求廉纖,豐若有餘,斯爲腴美。

“潤”——潤者,澤也。蓮肉腴而不澤,一經撫摩,滑澤如玉,潤之至也。

“溫”——蓮足久經纏束,血脈不暢,溫度本低,是以溫涼如玉,愈耐摩挲;溫軟若綿,愈耐把玩;溫馨如蘭,愈耐尋味。溫之義,大哉矣。

“軟”——軟者,柔也,爲香蓮三貴之一。肥秀以外,復謀其軟,軟斯柔媚,行纏有法,佐以薰沐,使骨酥肌柔,達於綿軟,然後“靡靡綿綿,有若無骨”,入握軟致,別有情趣。

“香”——蓮而曰香,其珍可知。馨香之德,出自淨潔,大抵妙蓮既成,不易出汗,沐以香湯,散以麝屑,反有一種溫馨之味,滌人肺腑,蕩人心魄,否則臭氣難聞,不可向邇,安能握於掌而接於鼻耶。

丙、姿之美

“嬌”——蓮形纖纖,弱足伶仃,細步行來,動人憐惜,笑泥檀郎搓摩,則更有一種嬌憨羞怯之情致。

“巧”——雙跌廉纖,花間小步,湘裙微蹴,香泥淺印,尖尖窄窄,小巧玲瓏。

“豔”——裙下雙鉤,瘦小端麗,御紅緞繡履,白羅錦襪,紅白相映,絢爛奪目,款步婀娜,紅尖微露,楚楚消魂。

“媚”——尖尖蓮鉤,貼地輕盈,裙邊出沒,踽步嬈嬈,極苗條柔媚之致。

“挺”——挺者,勁也,勁則有力,步履矯捷,足愈小者,行纏愈緊而愈得勁。

“俏”——蓮姿挺者,無有不俏,然必使趾尖瘦細而上仰,峭若菱角翹如筍尖者,始得俏字訣,舉步盈盈,風致嫣然。

“折”——蓮步之姿,美在蓮折,即所謂折足腕也,其近足面處,且內挫而呈微折狀,行時人體重心不易着落,隱約在弓彎穹窿之中,故姍姍行來,欲前又卻,既進似撤。

“捷”——蓮足愈小者,行路便愈捷,瘦踱細細,蓮步翮翩,勢如驚鴻之俊快,圓如走珠之流利。

“穩”——趾纖矣,而舉步未穩立足不定者,仍屬瑕不掩瑜,故行纏時力求結構端正,纏後必強之走動(俗名亮鞋),以練就舉止自然之習慣,端莊穩重之步驟,斯然後可。

丁、神之美

“幽”——春弓一掬,魂銷千古,昔日婦女,對自己金蓮,視爲最神祕,深遮密護,爲夫婿所專有,決不輕以示人,繡履、睡鞋、羅襪、足紈、藕覆,等等,亦必一一祕藏不露,一彎蓮鉤,安得不令人長相思哉。

“閒”——“守身如纏足,閒足以閒心”,可見當時女子纏足,不僅爲美觀起見,並寓有防閒之意,故大家閨秀,纏足一事,尤爲講究,是蓋養成女子幽嫺貞靜之德也。

“文”——文者,靜也,纏足女子,性情大都溫良,舉止自然文靜安詳,蓮步姍姍,端莊流利,儀態萬方,所謂“淵如沉珠,湛然瑩徹”是也。

“雅”——蓮姿美者,其神必雅,凌波細步,靜雅無聲,真是“神如秋水,不染俗氛”。

“超”——蓮姿超逸絕塵,步武似玉盤走珠。

“秀”——秀者,也,秀骨天成,瘦銳尖彎,玲瓏剔透,令人心醉。

“韻”——韻者,風韻之謂,韻不在纖而在風度蹁躚,意態窈窕,纖纖翹翹,款步緩移,恰似迴雪流風,自然目寓之而成色,神遇之而爲韻。

上面一段文字,可以作爲古來名士稱賞纏足文章的代表作。我不厭其詳地錄出,但是已將註釋項下刪去了一半有餘,因爲全文實在好像王大娘的纏腳帶——又長又臭,而且有許多文句,太不像話,所以未能盡錄。

乙、質之美

“輕”——蓮形既美,蓮質自輕,兩瓣秋葉,貼地無聲,弓鞋細碎,羅襪輕盈。

“勻”——蓮鉤一彎,式樣玲瓏,肥瘦得宜,瘦不露骨,趾斂跗平,方登上選。

“整”——玉蓮之美,其功端在行纏,用力以漸,持之以恆,使其逐步就範。

“潔”——玉蓮次尚淨潔,潔者,不僅勤於洗濯及縫間趾隙了無纖垢爲足,更須求得其淨,庶爲淨品。

“白”——肌膚白皙,本爲選美條件,何況蓮肉。白蓮無有不白者也,潔身如霜,粉堆玉琢,其白雪之白也歟,抑白玉之白也歟?

“嫩”——蓮肉無有不嫩者,累年不見風日,深藏嚴束,終歲未經霜露,正似嫩芽初茁,含葩未放,瓊鉤一掬,實爲最美最妙之精皮細肉,最堪消魂蕩魄者也。

“腴”——腴者,肥也,香蓮三貴,曰肥軟秀。肥居其首,腳猶是腳,肉腳亦求廉纖,豐若有餘,斯爲腴美。

“潤”——潤者,澤也。蓮肉腴而不澤,一經撫摩,滑澤如玉,潤之至也。

“溫”——蓮足久經纏束,血脈不暢,溫度本低,是以溫涼如玉,愈耐摩挲;溫軟若綿,愈耐把玩;溫馨如蘭,愈耐尋味。溫之義,大哉矣。

“軟”——軟者,柔也,爲香蓮三貴之一。肥秀以外,復謀其軟,軟斯柔媚,行纏有法,佐以薰沐,使骨酥肌柔,達於綿軟,然後“靡靡綿綿,有若無骨”,入握軟致,別有情趣。

“香”——蓮而曰香,其珍可知。馨香之德,出自淨潔,大抵妙蓮既成,不易出汗,沐以香湯,散以麝屑,反有一種溫馨之味,滌人肺腑,蕩人心魄,否則臭氣難聞,不可向邇,安能握於掌而接於鼻耶。

丙、姿之美

“嬌”——蓮形纖纖,弱足伶仃,細步行來,動人憐惜,笑泥檀郎搓摩,則更有一種嬌憨羞怯之情致。

“巧”——雙跌廉纖,花間小步,湘裙微蹴,香泥淺印,尖尖窄窄,小巧玲瓏。

“豔”——裙下雙鉤,瘦小端麗,御紅緞繡履,白羅錦襪,紅白相映,絢爛奪目,款步婀娜,紅尖微露,楚楚消魂。

“媚”——尖尖蓮鉤,貼地輕盈,裙邊出沒,踽步嬈嬈,極苗條柔媚之致。

“挺”——挺者,勁也,勁則有力,步履矯捷,足愈小者,行纏愈緊而愈得勁。

“俏”——蓮姿挺者,無有不俏,然必使趾尖瘦細而上仰,峭若菱角翹如筍尖者,始得俏字訣,舉步盈盈,風致嫣然。

“折”——蓮步之姿,美在蓮折,即所謂折足腕也,其近足面處,且內挫而呈微折狀,行時人體重心不易着落,隱約在弓彎穹窿之中,故姍姍行來,欲前又卻,既進似撤。

“捷”——蓮足愈小者,行路便愈捷,瘦踱細細,蓮步翮翩,勢如驚鴻之俊快,圓如走珠之流利。

“穩”——趾纖矣,而舉步未穩立足不定者,仍屬瑕不掩瑜,故行纏時力求結構端正,纏後必強之走動(俗名亮鞋),以練就舉止自然之習慣,端莊穩重之步驟,斯然後可。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5張

丁、神之美

“幽”——春弓一掬,魂銷千古,昔日婦女,對自己金蓮,視爲最神祕,深遮密護,爲夫婿所專有,決不輕以示人,繡履、睡鞋、羅襪、足紈、藕覆,等等,亦必一一祕藏不露,一彎蓮鉤,安得不令人長相思哉。

“閒”——“守身如纏足,閒足以閒心”,可見當時女子纏足,不僅爲美觀起見,並寓有防閒之意,故大家閨秀,纏足一事,尤爲講究,是蓋養成女子幽嫺貞靜之德也。

“文”——文者,靜也,纏足女子,性情大都溫良,舉止自然文靜安詳,蓮步姍姍,端莊流利,儀態萬方,所謂“淵如沉珠,湛然瑩徹”是也。

“雅”——蓮姿美者,其神必雅,凌波細步,靜雅無聲,真是“神如秋水,不染俗氛”。

“超”——蓮姿超逸絕塵,步武似玉盤走珠。

“秀”——秀者,也,秀骨天成,瘦銳尖彎,玲瓏剔透,令人心醉。

“韻”——韻者,風韻之謂,韻不在纖而在風度蹁躚,意態窈窕,纖纖翹翹,款步緩移,恰似迴雪流風,自然目寓之而成色,神遇之而爲韻。

上面一段文字,可以作爲古來名士稱賞纏足文章的代表作。我不厭其詳地錄出,但是已將註釋項下刪去了一半有餘,因爲全文實在好像王大娘的纏腳帶——又長又臭,而且有許多文句,太不像話,所以未能盡錄。

繡鞋盛酒狂飲取樂

據《貫月查》一書記載,原文是文言文,把它改爲語體文敘述如下:

取小腳的婦女弓鞋,仿效投壺的方式,由客人四周輪流擲果其中,取名爲“摘星貫月”。看是否擲中,就用弓鞋以載酒行觴。因形似浮查,所以取名爲“貫月查”。行令之時,由一個擔任司事,從陪宴的妓女腳上,把她的兩隻鞋子都脫下來,一隻弓鞋內放酒,一隻弓鞋則放在盤子裏。司事的走到客人面前,相隔一尺五寸距離,任由客人投以果實,以蓮子爲上,紅豆次之,松子仁又次之。投時每人均用大、中、食三指,撮掌而上,手和弓鞋的高低相仿,平行投擲。一共投五次,以擲不中的多少,來罰飲弓鞋裏的酒。

和這種弓鞋行酒辦法異曲同工的,還有用妓女的弓鞋,在四座順次轉遞,嘴裏數着初一、初二、初三,一直到三十日,同時依着行酒歌訣:

雙日高聲單日默,

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報上弦,

望日舉杯向外側。

平舉鞋杯二十三,

三十覆杯照初一。

報錯時日又重行,

罰乃參差與橫執。

每人輪到自己,把手中的弓鞋,依照日子,隨時變換。或則是鞋口向上,或則是鞋口向下,或則是倒持鞋尖,或則是執着鞋底,或則高舉,或則平持,或則放在桌子底下,不讓人看見,表示月黑貫月。取着纏足女鞋,侑酒行令,真可謂想入非非了。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6張

還有一種叫“採運船”妓鞋行酒令。有一篇文辭,說是:

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屣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綺筵肆設,繡幕低垂,綠蟻頻量,紅裙偶坐,絕纓履爲交錯,飛蓮觴而聞香。

這種荒唐行爲,都是舊時文人提倡的,既嫖妓,又飲弓鞋中的酒,所謂文人無行,個個成爲逐臭之夫了!

在前述文字之中,講到將女性的小腳鞋,用蓮子或紅豆或松子仁等,像古代“投壺”的方式,作爲投擲,輸了就要罰飲弓鞋酒。這種小腳鞋,在那班“名士”行樂時,以越臭爲越香。原來在明清兩代瓷器中,還有一種瓷質青花小腳鞋杯,是用來作爲飲具之用,設想至此,嘆觀止矣!圖中一幅照片的瓷鞋,上面有梔子花案,只有三英寸半(三寸左右)長。另一幅照片中的瓷鞋,上面有鏤空的金錢連接圖案,這種鞋盛酒,酒會流出來,所以罰酒輪到這種杯子,要喝得快,否則就呷不到酒。

這種瓷質的小腳鞋,藏在外國的博物館中,成爲中國人自取其辱的物證。我們到外國博物館去參觀,見了這些東西,正有“吾不欲觀之矣”之嘆!

類似這種以小腳繡鞋代替酒杯的故事,還見於《金瓶梅》第六冊第八頁,裏面有一句話說:“西門慶又脫下他一雙繡花鞋兒,擎在手內,放一小杯在內,吃‘鞋杯’耍子。”這句話裏的“他”,是指女性而言,因爲明代還沒有現代人想出來的“她”字。所謂“鞋杯”,即是以鞋爲杯;所謂耍子,即是玩弄的意思。“耍”字至今仍是杭州人稱遊玩的代名詞。

上面兩段文字,一段是所謂文集,一段是所謂小說,但即此兩段,已可代表用女性繡花鞋作爲酒杯的明證。

我從前到北平,在古玩鋪中,還看見過銅質的小腳鞋,可惜我當時未曾把它買下來,所以現在要找一張圖片都很難得。

文士風流其實下流

舊時文人往往自稱雅士,而且把人們職業的階級,分爲士、農、工、商四類,特地將士居其首位。其實,士只會吟詩作對作八股文,在從前時代,一班“祿蠹”,天天只想着“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只想博取功名,金榜題名之後,一心想做官,可以搜刮民脂民膏,那麼,黃金屋有了,顏如玉的美人也就有了。如今時移物換,最末位的商,躍居首位,因爲國家的經濟來源靠的是商,而士到了現在,除了少數高級知識分子當教授之外,要想求職餬口,都不容易。

從前的文士,有了官職,便覺八面威風;沒有官職而能舞文弄墨的人,稱做隱居名士,在一鄉一縣之中,還可以廁身於紳士之列,所以有“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俗語。

規規矩矩做一個讀書人,本來品格是很高的。可是有許多名士,實在是徒有其名,講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玩弄女性,他們最擅勝場,所以自古以來就有名士風流之說,也有風流名士的雅號。他們還有一種說法“儘管風流莫下流”,但實際上做出來的事卻是“其實下流不風流”。

男性逐臭婦女受罪

古來中國若干所謂名士,能夠寫些文章或是賦詩填詞,其中一部分都有怪癖,且以怪自豪。實際上他們這種行爲倘然處於今世,便被認爲是“嬉皮士”,或者是屬於阿飛一流的人物,爲正人君子所不齒。只是阿飛之中,有所謂惡飛、劫飛,一味開片打劫,倒是上述古代一班名士所不屑爲的。

近時所謂臭飛,在名士中頗不乏人,所以在若干筆記中,常常有“臭名士”的記載。所謂“臭名士”,一種是名聲上的臭;一種是不洗浴、不剃頭、不修指甲、不修邊幅,這是身體上的臭;一種是嗜痂成癖,喜歡吃含有臭味的東西,如臭腐乳、臭麪筋、臭莧菜梗之類,這是食慾上的臭(按:中國人喜歡吃臭味的食物,不限於名士,若干家庭婦女,亦有此嗜好,愛吃臭腐乳之類,這是酵母素食物,與臭名士無關);又有一種是喜歡用嗅覺官能,來作嗅覺上的“聞臭物”。這是臭名士所常見的。(按:西方人認爲男女的腋下狐臭是性感的特徵,大約人類中或有嗜臭的本性。)

關於纏足婦女的小腳,久裹必臭,臭到有一種難以言喻的味道,因此特別爲嗜臭名士所喜愛。這種臭名士,平素一人據案獨酌時,下酒菜並不考究,只要有酒,一面把自己的襪子脫下來,再用手指來挖腳丫(廣東所謂挖腳趾罅),一邊挖,一邊遞到鼻子邊去聞臭味。妙在他們平素不常洗腳,趾間便發生一種惡臭,這種惡臭的氣息,他們聞了正中下懷,以此爲唯一的樂趣。這種情形,不但舊時常有,我相信近世若干人士也有這種嗜臭的癖好。臭名士聞自己腳趾罅臭還不過癮,於是認爲纏足婦女的小腳,在解開腳帶之後的一種臭味,更是具有性感特異氣息,越臭越好,那種惡臭的氣息,就更增興趣,把小腳捧在手裏,高高舉起,邊看邊聞,認爲是房室樂事。歷來文人歌頌小腳之美好,只是表面文章,實際上聞臭腳爲房室之樂的開端。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7張

虐待成狂提倡纏足

舊時男性之喜愛婦女纏腳,其中還含有極端自私的心理。一種是對外的,因爲女性一纏腳之後,走起路來,蓮步姍姍,嫋娜娉婷。他們以爲是一種美態。同時女性纏腳之後,不能狂奔亂跑,他們可以限制女性困居在閨房之中,覺得她們出門闖東闖西,會引起狂蜂浪蝶的垂涎或者發生曖昧事情,微行私奔。這完全是男性的自私行爲。

更進一步來說,男性還不喜歡自己所佔有的女性的小腳被他人看到,一定要她們長裙曳地,把小腳完全掩蔽。所以纏腳婦女出門探訪親友或是赴宴,甚至逢時逢節赴寺院進香或是出街看會景,必須穿着一條長裙,長裙或是羅是錦,雖然價值不菲,即使沾上了塵污,也並不介意,這是防止別人看到她們的小腳,同時還必定要由婢僕陪同出街,不使她們自由行動。所以觀察無數仕女圖,都看不到女性小腳的。

還有好多男性,認爲女性一經纏足,大趾要負擔全身重量,那麼迴翔作舞,姿態會格外美妙。歷代以來,女性除了撫琴、弄箏、吹簫、彈琵琶之外,也會詠詩作曲,既歌且舞,在舞蹈之時,男性看來,才能獲得無窮的樂趣。其實西方國家提倡的芭蕾舞,也因一趾着地,迴翔作舞,姿態卓然不同。古代纏足亦出此意。

至於豪門富有之家蓄養歌伎,作爲酬酢娛客之用,這些纏腳的歌伎更是媚態橫生,令賓客皆大歡喜。這又是男性的一種自私心理。

還有男性認爲女性雙足經裹纏之後,足部的發育較爲萎縮,而臀部則增進發育。其目的不言而喻,這也是男性自私心理的一環。

無聊文人做出來的惡劣行徑,講出來真是令人難以置信。舊籍《香豔叢書》中有一位署名“眠雲”的寫了一篇《玩蓮舉隅釋例》,其中說到玩弄小腳,看了會有令人作嘔的感覺。譬如:(一)在女性臭腳之中,先用鼻菸或其他香料,放在隙罅之中,拈而嗅之,習行久之,蓮肉有天然之香;(二)把女性雙足的大趾放在鼻孔狂嗅,說是:蘭麝之芬,可以醒腦提神;(三)用口來吮女性的三寸金蓮,好像嬰兒吮乳一樣,說:味勝於口吻;(四)竟然有人用舌頭來舐纏足女性的臭腳;(五)用牙齒輕輕地嚼這種臭腳,說:如餐軟玉,美不可言;(六)竟咬嚼腳趾,要咬到腳趾間的血涔涔而下,說是:痛也快也。

這種種行爲都是虐待狂。其他還有許多花樣,我覺得太不像話,只得從略,但已足夠證實文人無行醜惡的一面,有如是哉!

各地歌謠荒唐無聊

劉經庵輯《歌謠與婦女》一書,其中關於纏足與不纏足的女性,指出女性一生榮枯皆繫於此,可見當年習俗的荒唐無聊,令到婦女們非纏足不可;但亦有諷刺小腳的,盡錄如後。

(彰德歌謠)裹小腳,嫁秀才,吃饃饃,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吃糠麩,就辣子。

(雲南歌謠)大姨嫫,莫多說,人家男兒能寫又能作,只要侄女日日來把小腳裹,後來餓着凍着來找我。

(浙江餘姚歌謠)一個大腳嫂,拾來擡去沒人要,一擡擡到城隍廟,兩個和尚搶着要。

(湖南華容歌謠)裹腳呀裹腳,裹了腳,難過活,腳兒裹得小,做事不得了,腳兒裹得尖,走路只喊天,一走一蹩,只把男人做靠身磚。

(四川蓬安歌謠)一張紙兒兩面薄,變人莫變大腳婆。妯娌嫌我大腳板,翁姑嫌我大腳鵝。丈夫嫌我莫奈何,白天不同板凳坐,夜裏睡覺各自各,上牀就把鋪蓋裹。奴家冷得沒奈何,輕手扯點鋪蓋蓋,又是拳頭又是腳。背時媒人害了我,滿腹苦處對誰說?二位爹媽莫想我,女兒只怕不得活。

(懷慶歌謠)紅火筒,黑紙煤,門裏邊有個白閨女,腳又小,臉又好,先澆牡丹花,後澆靈芝草。

(江西歌謠)公公拿着柺杖拐,媳婦就用金蓮踩,一踩踩着公公手,公公倒說我的兒,三寸金蓮又小又不歪。

(保定東鄉歌謠)小臉白生生,小腳一丁丁,走道風擺柳,鞋上掛紅鈴,前走三步叮噹響,後退三步響冬叮。

這許多歌謠中,只有湖南華容的歌謠有些反抗性,其餘的就大都跡近荒唐無聊啦!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8張

習俗所趨鄙視大腳

由於傳統的習俗,女性不纏足便嫁不到好丈夫,所以不纏足的女性,常自己憎恨自己的大腳,認爲是終身憾事。這實在是一般文士提倡於前,一般家庭附和於後,令到不纏足的大腳女士抱恨無已。湖北有一首民歌,叫做《大腳十恨歌》,歌詞雖然可笑,也可以見到當時婦女受到習俗的壓迫,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大腳”,所以每句歌詞都含有血淚,也可以反映出一般男性的自私狂和虐待狂。歌詞後錄:

閒來無事家中坐,提起唱個恨大腳,說起大腳造孽多,大腳姐兒聽我說:

一恨大腳心頭悶,背地埋怨二雙親,父母捨不得錢和銀,不買裹腳合尺寸。母親不與奴包緊,一雙大腳嘔死人,鞋面要得七八寸,棉條線子要半斤,做鞋多要幾天工。還有一等刻薄人,他說奴是半截觀音。

二恨大腳喜期臨,奴在房中悶沉沉。多少姐妹來相勸,怕奴捨不得二雙親,捨不得哥嫂兄妹們。奴家有話難啓脣,哪個捨不得二雙親,誰個捨不得哥嫂們?多久望得喜氣臨,只怕大腳醜死人。

三恨大腳到婆家,炮火連天回車馬。奴在轎內忙設法,忙把羅裙來扯下。夫妻堂上來結燭,進房先吃交杯茶。他家有個老媽媽,走上前來看奴家,從頭一看到腳下,一屋姑娘打哈哈,恭喜你家好造化,人倒是好腳太大!

四恨大腳同夫眠,丈夫說話好嘔人。他說大腳像碑亭,頂起被來塞不緊,風吹進來好涼人。奴家見後把情生,叫他與奴一頭困。我夫一聽怒生嗔,你這大腳墊不成。

五恨大腳回孃家,路遠走得兩腿麻。只有小腳真個好,不是騎馬就是轎,婆家送來孃家接,夫妻格外和氣些。只有我們難得說,丈夫看見心不悅,眼睛一臉一黑,風流話兒全未說。

六恨大腳做生活,男人做的都歸我。姑娘廚房燒把火,紡線織布不必說,漿衣洗裳都要我,外面屋裏雜事多,受忙受累是大腳,不是挑水就捱磨,不是擂米就舂碓,活活吃虧是大腳。

七恨大腳走人家,情願不去紡綿紗。看見小腳真可誇,羅裙只管高些扎,褲子上面滿繡花,走路好似馬蹄踏。我們好似秋船樣,羅裙不敢高高扎,走路不敢開大步,羅裙分開現出它,去到人家真沒趣,臉上好似蝦子殼。

八恨大腳穿街過,街上人兒把奴笑,都說奴家好大腳。奴家一聽心似火,要想罵他人又多。捏鼻之事我不說,於今世事多淺薄,混賬人們話又多,他又不是買的貨,平白說奴好大腳。

九恨大腳辛苦多,人前不敢蹺腿坐,送親接親不用我,他說大腳蠢不過。婚姻喜事要用我,除非幫忙去燒火,挑水洗菜就叫我,出力生活該大腳。羅裙扯亂十幾條,可恨腳大不得小,除非轉世再投胎,閻王面前求哀告,發我陽間走一遭。母要賢良腳裹小,人前只管把腳蹺,丈夫見我面帶笑,愛奴如同當珍寶,吃也好來穿也好。公婆面前閒談笑,客人面前少行走,丈夫見我忙攜手,說也有來笑也有,行動就是轎馬走,不枉陽間走一遭。

十恨大腳真不好,越思越想越心焦,本要懸樑去上吊,又怕惹得人都笑。隔壁大腳王媽走來了,問聲娘子你可好?每日只見珠淚拋,有甚冤屈對我說。開口叫聲王媽媽,也不是公婆打罵我,也不是丈夫把我磨,活活生壞這雙腳,可憐日夜受折磨。王媽一聽笑哈哈,姑娘氣的爲大腳,前朝多少美貌女,個個娘娘是大腳,只要會養兒娃子,管他大腳不大腳。

這段歌,竟然因爲不曾纏足,甚至想到要“懸樑上吊”,但末了王媽媽幾句話,卻說得痛快淋漓,可謂快人快語。

名人愛蓮列舉大名

中國女性纏足,向來爲有識人士竊笑,我爲了充實本文,找尋纏腳婦女的圖片,在中國舊籍中,實在不易尋覓。曾經從故宮南薰殿舊藏聖賢畫冊中見到李後主的圖像。我看了這幅圖影,不由想到李後主的文采風流,這位“亡國之君”,以蓄養“娘”、首創纏足著稱,對婦女施以這種酷刑,斯人而稱聖賢,真不知聖在何處?賢在哪裏!

古代關於纏足的記載,前已詳述,到了民國初年,天足運動高唱入雲,從這時起,女孩子已不再纏足,應該是再沒有人歌頌纏足之美了。但是事實上還有人眷戀小足的情趣,有若干位名人,好於此道的,竟然侃侃而談或形諸筆墨,列舉如下。

辜鴻銘原名湯生,鴻銘是他的號,生於清咸豐七年(1857),死於民國十七年(1928)。他的父親是檳榔嶼華人代表,以種植胡椒起家。鴻銘十歲時,即赴英國學校讀書,後在愛丁堡大學獲得文學碩士學位,又到德國萊比錫大學攻讀土木工程,在巴黎也住過一個時期,所以精通英語、德語、法語及希臘語。

辜鴻銘回到中國,再研究中國文學,將《論語》、《中庸》譯成英文,因此名聞中外。張之洞辦洋務時期,辜鴻銘經常寫作,送登上海《字林西報》及倫敦《泰晤士報》,從此聲譽日著。光緒三十三年(1908),曾任外務部員外郎中,擢左丞。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9張

民國創立後,辜鴻銘曾任北京大學教授。左舜生氏對他曾作下列評論:

辜氏入民國以後,更以頑固保守著稱,儘管保守也是人類的美德之一,但並小腳、辮子、姨太太一併保守之,則毋乃太過……

辜鴻銘出言吐語,往往怪誕而有奇趣。他讚美中國的納妾制度,並極力稱道纏足之美,因此,不斷被中外記者訪問,傳誦一時,清末民初,成爲中外人士爭相談論的對象。

記得早期北京《時事白話報》翻譯一張外國報上刊出的訪問記,我曾經把這篇文稿剪存下來,可惜現在遍覓不得,但是內容我記得很清楚,相信六十歲上下的人,都知道這位保守派代表辜鴻銘一壺四杯和歌頌小腳的妙論。這一段怪談大致是:

一位英國報紙記者,在北京中央公園(今中山公園——編注)來今雨軒茶座上,見到辜鴻銘在品茗,就上前訪問,雙方都用英語談話。記者問:“中國人納妾之風極盛,爲大清法律所不禁,但是在我們西方人看來,這是玩弄女性的行爲,世界各國都引爲奇談。不知辜先生的意見如何?”辜鴻銘答道:“以全世界人口而論,本來女性多而男性少,要是沒有納妾的話,必然有剩餘的女性,怎樣能孤單單地度過一生?納妾之道即可解決剩餘婦女的生存問題。”說時,辜鴻銘就指着桌上的茶壺、茶杯說:“你看桌上茶壺只得一個,而茶杯則有四個,用一把茶壺,遍倒四杯,對茶壺沒有問題,而杯子中杯杯有茶,這是物理之常,何足怪哉?”英國記者聽了爲之轟然大笑,說:“辜先生,你這話作爲笑話講,真是令人絕倒;作倫理講,未免有些牽強。”辜鴻銘微笑說:“照英國的歷史來講,第幾世紀某某皇帝雖然只有一後,但是情婦竟有某某幾人;下一代的皇帝某某,又有情婦某某幾人。還有一個某某伯爵,情婦多到七八人,而且連傳五代,沒有一代子孫無情婦的。至於平民們,一妻一情婦,更不可勝數,見於某書某書……”他說這一段話,所有皇帝的名字、伯爵的名字,全部都有來歷,如數家珍。英國記者聽了,竟爲之目瞪口呆。

片刻以後,英國記者轉移話題,問:“中國婦女纏足,以一百磅不足的體重,集中在一雙小腳上,是否違揹人體的生理?而且聽說中國男性喜歡嗅小腳,請問辜先生有何高見?”辜鴻銘微笑作答說:“英國人最高的藝術是跳足趾舞(即後之芭蕾舞),如龍飛鳳舞,迴翔周旋,真是女性美的最高表現。不過,你們是擺在臺上供大衆看的,我們中國婦女的小腳,只是私人欣賞的,與貴國各異其趣而已。”

接着又說:“至於說會使生理畸形,也不僅我們中華一國爲然,英國人在十七世紀到十八世紀,女性有‘纏腰’之風,在腰部用奇重不堪、高達一尺的纏腰夾,把腰身夾得像蜂腰一般,這對生理是否也會發生畸形,腰部內臟是否會退化?”英國記者無話可答,雙方相與撫掌而已。

那英國記者此時突然想出一句話來,問:“何以中國人喜歡聞小腳的臭味?”辜鴻銘不假思索地大笑而答:“那也不是盡人皆然。猶之西方人歡喜吃臭奶酪(cheese),吃之前還要聞聞它的臭味。這是一種嗅覺上的藝術,唯有愛吃臭奶酪的人,才懂得這種藝術。”

辜鴻銘是清末民初的人物,他欣賞纏足婦女的臭腳,還可以原諒他是受了上一代影響。民國十七年(1928)時,早已普遍提倡天足運動,而若干文人還有這種癖好,真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

姚靈犀民國二十五年(1936)起,天津姚靈犀編《天津日報》,連續發表專門讚美纏腳的文章,佔了整版的副刊,登出的纏足的文字風行一時,乃在民國三十年(1941)十一月出版《採菲精華錄》單行本上下兩厚冊,接着又印了《採菲錄》一部,繼而又印成《採菲新編》。那時他住在天津英租界孟買道(今潼關道——編注,以下地名括注均爲編注)義慶裏五十八號,專心編寫這幾部書,而且是自費付印的,最後一部是在民國三十一年(1942)出版的。價格極昂,但銷路極廣,看來賺了不少錢,也可以看出當時北方人喜愛纏腳婦女的癖好,還是很廣泛的。

李壽民即是以寫武俠小說著名的還珠樓主,四川人。他的父親早年宦遊蘇州,所以他也能說蘇州話。他最有名的一部武俠小說是《蜀山劍俠傳》,至今被武俠小說作家目作經典之作,銷行遍全國,遠達東南亞及世界各地。他的癖好,一是抽鴉片,二是喜歡婦女的小腳。他做過一篇《品蓮說》,原文是這樣的:

齊東昏侯,以金蓮貼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也,因此後人名婦女之足爲金蓮。今人又以纏足之足名金蓮,其纏的形狀美惡,約分三等。

上等的金蓮分三類:(一)兩足端端正正,窄窄弓弓,纏到三寸大小,這叫四照金蓮。然兩足穿上木底弓鞋,其腳印在地上,好像蓮花的瓣,因即叫做蓮瓣。兩腳前頭尖銳,好像菱角,因又叫做紅菱。(二)兩腳纏得細長,狀同竹蔑,因此叫做釵頭金蓮。(三)兩腳纏得腳底下很窄,腳背很平正,其形如弓之彎,因此叫做單葉金蓮。然小腳裏墊着高底,因此叫做穿心金蓮。小腳後蹬着高底,則叫做碧臺金蓮。

中等的金蓮分五類:(一)兩腳纏得四寸或五寸左右,其形端端正正,走起來不能勁履,腳上不出棱角,因此叫做錦邊金蓮。(二)兩足纏得雖是豐隆,卻不過肥,好像菱角與鵝頭的樣兒,因此叫做鵝頭金蓮。(三)兩足纏至五寸以外,卻也十分周正,翹起亦可以把玩,因此叫做千葉金蓮。(四)腳趾勻正,行步時腳尖向裏,成裏八字形,因此叫做並頭金蓮。(五)銳趾外揚,行步腳尖向外,成外八字形,因此叫做並蒂金蓮。

凡此不屬於上、中兩類的金蓮,即不值一談矣。

張慧劍與張恨水、張友鸞齊名,曾在上海編輯《立報》,又在南京編輯《朝報》,其寫的內容新穎精警,能編能寫,是名報人,亦名作家。

我到香港之後,他在內地仍很活躍。爲了要拍《李時珍》影片,組織了一個“李時珍故鄉調查團”,張慧劍任團長,後就由他着手寫成一本傳奇性的《李時珍》故事。又編撰《李時珍》影片的劇本,由趙丹主演。我身爲中醫,對李時珍史事極爲注意,因此對老友從事此一工作,極爲讚賞。但張慧劍早年在北方,也有愛蓮之癖,且曾發爲詩詞,歌頌過纏腳婦女之美,有“我見猶憐”之語。這首詩的題目是《芳叢雜憶》,詩云:

華年錦瑟思迢迢,老去徐娘韻亦嬌。

別有撩人春色在,香紅一捻小於椒。

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酷刑 第10張

附註曰:“月潘蓮,固屬過時景物,然亦未可一筆抹煞,如平老五(平津名妓)之貼地雙彎,玲瓏香潔,則我見猶憐。”

顧頡剛近代史學家,初時曾經追隨胡適之研究《紅樓夢》,繼而自成一家,專門考證上古時代最混亂歷史的事實真僞,在《燕京學報》(民國二十五年〔1936〕一月)發表一篇長文《三皇考》,引起新文學家紛紛響應。後來他把許許多多專門性的文字,印成《古史辨》七厚冊,成爲考證古代歷史的權威著作。他又曾將《資治通鑑》加以標點句讀,幫助讀者打破閱讀《資治通鑑》的若干困難。

顧頡剛本人是一位謙謙君子,在北京大學教授羣中,是一位足稱楷模的名教授。他編纂了《吳歌甲集》,其中有一首蘇州山歌。此歌名爲“纏金蓮歌”,由顧氏更改名稱爲“佳人房內纏金蓮”。歌的前半節描寫男子對於小腳的崇拜,後半節是女人對於男子這種崇拜的訕笑。認爲她們女子當爲悅己者容,男子既然如此崇拜,所以即甘心纏這三寸的瘦小金蓮了。

歌詞用的是白話對話體,非常有趣。歌中說:

佳人房內纏金蓮,才郎移步喜連連:“娘子呵,你的金蓮怎的小?宛比冬天斷筍尖;又好像五月端陽三角糉,又是香來又是甜;又好比六月之中香佛手,還帶玲瓏還帶尖。”佳人聽言紅了臉:“貪花愛色能個賤,今夜與你兩頭睡,小金蓮在你嘴旁邊,問你怎樣香來怎樣甜?還要請你嚐嚐斷筍尖。”

顧頡剛在這段蘇州山歌前面,還加上了“女爲悅己者容”的字樣。女子爲了取悅男性,不惜身受酷刑,在新時代眼光看來,難道當時的女性果真有“被虐待狂”嗎?

我寫述至此,必須鄭重聲明,本文並非遊戲文章。下一章當將纏足的實體攝影和醫學上的觀察、生理骨骼解剖的實況,再作進一步的分析,也是本人考證此一女性酷刑——纏足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