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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婚姻制度都發生了怎麼樣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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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婚姻制度都發生了怎麼樣的變化?其實從婚姻變化可以看出整個羅馬社會的改變,下面小編就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一起看看吧。

古羅馬婚姻奉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同一個女人不能嫁給兩人,同一人也不能娶兩個妻子”,婚姻的締結是以生男育女,繼承血統爲目的。

共和時期的羅馬婚姻是由父母包辦的婚姻,並沒有建立在個人愛情的基礎之上,這一時期的婚姻分爲“有夫權婚姻”和“無夫權婚姻”。

羅馬女子在未婚時處在父權的統治之下,當她嫁給一個男人時,就意味着她脫離了父權,開始接受夫權,稱爲“有夫權婚姻”;而如果她結婚時不落夫家,仍然接受父權,代表着丈夫不享有她的財產權,故稱之爲“無夫權婚姻”。

“有夫權婚姻”作爲羅馬共和時期最主要的婚姻形式。

一、共和早期的羅馬婚姻

1.麥餅聯姻禮婚姻

“麥餅聯姻禮婚姻”又稱爲“共食婚”,是最古老且又最正式的結婚儀式,有些類似於我們現代的教堂婚禮。

婚禮儀式由大祭司和朱庇特祭司主持,當着10名證人的面,新郎和新娘坐在兩張用羊皮綁在一起的椅子上,在相互宣誓之後,共同食用一塊用於獻祭的麥餅。

麥餅是用裂殼小麥製作的,按照羅馬人的習俗,裂殼小麥被認爲是最珍貴的穀物,共同食用這種神聖地食物代表着妻子願意與丈夫同生共死。

古羅馬婚姻制度都發生了怎麼樣的變化?

“它使雙方建立一種緊密相聯穩定持久的關係,這種婚姻是牢不可破的。”蓋尤斯則認爲婚姻中的儀式代表着婦女歸順於夫權之下。這種婚姻模式主要流行於貴族階層,而到共和晚期漸漸被其他婚姻模式所取代。

2.買賣婚姻

“買賣婚姻”的婚禮儀式是模擬買賣,丈夫用一筆微不足道的錢將妻子買下。買賣婚姻最初只存在於平民之間,後來由於共食婚過於古老複雜,實行困難而買賣婚姻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所以逐漸被貴族階層所接受。

隨着貴族與平民之間通婚禁令的取消,“買賣婚姻”成爲共和早中期羅馬最主要的婚姻形式。

3.習俗婚姻

“習俗婚”又稱爲時效婚,它根據羅馬法律對物品佔有權期限規定而演變出來,根據十二銅表法的規定,除土地外的一切物品佔有超過一年則獲得所有權。

不過有意思的是,習俗婚的特點在於它的例外,根據十二銅表法的規定如果她在一年之內連續三天不與丈夫同居,則時效中斷,意味着她不接受夫權地支配,重新迴歸父權。

而“習俗婚”的產生很有可能是爲了讓外來人能夠和羅馬人合法通婚。隨着羅馬不斷擴張對外征服,大量外來人來到羅馬定居,“習俗婚”的出現順應了時代的變遷。

這三種婚姻,都是將女子從父權轉移到夫權,從父親的財產變成了丈夫的財產,處在“有夫權婚姻”下的婦女也不得向丈夫提出離婚,而丈夫則可以隨意休妻。可以看出,在共和早期,無論是處在父權還是夫權下的羅馬婦女的地位都非常低下。

二、共和晚期到帝國早期羅馬婚姻的變化

從共和晚期開始,羅馬的婚姻形式與之前相比發生了改變。這是由於羅馬不斷對外擴張以及羅馬平民階層爲自身權益抗爭的結果。“有夫權婚姻”慢慢被人們所遺棄,新的婚姻形式興起於羅馬社會之中。

1.“無夫權婚姻”取代“有夫權婚姻”

從公元前2世紀起,“無夫權婚姻”慢慢流行與羅馬社會中,與“有夫權婚姻”相比,“無夫權婚姻”特點在於丈夫不能因爲結婚而取得夫權,妻子仍然屬於父親的家庭。

古羅馬婚姻制度都發生了怎麼樣的變化? 第2張

在這種婚姻中,妻子除了能夠自由支配自己的財產,她的人身權利也不會受制於丈夫。並且這種婚姻的儀式簡單,免去了之前婚姻的種種繁瑣程序,在法律上也具有同樣效益。

“無夫權婚姻”盛行的原因首先是因爲這一時期羅馬取得大量財富,嫁妝相對也越來越豐富,父親們不願意看到自己的財產因爲女兒的出嫁而流入夫家,所以選擇這種婚姻方式;

其次,大量的外來人來到羅馬,他們沒有羅馬公民權,因此“無夫權婚姻”成爲他們的首選;最後,這一時期大量男子在外經商,而“無夫權婚姻”簡單的模式對他們具有吸引力,“他們往往通過通信的方式來締結這種婚姻。”

共和晚期的羅馬社會中婦女在家庭、經濟、政治中的地位大大提升,父權制的削弱大大沖擊了男人的絕對權力。這一時期的羅馬社會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婚姻是社會的縮影,因此“有夫權婚姻”向“無夫權婚姻”的轉變也就不足爲奇了。

2.“姘合婚姻”的逐漸興起

“有夫權婚姻”和“無夫權婚姻”都是羅馬法律所認可的正式婚姻制度,但是羅馬法對於婚姻的限制,導致許多青年男女無法締結正式合法的婚姻,因此羅馬社會中出現一種遊離於正式婚姻之外的事實婚姻,也稱之爲“姘合婚姻”。

姘合的現象出現在共和早期,一般情況下,處在社會底層的人們(像奴隸、被釋奴等)是無法獲得合法婚姻,他們只能通過姘合方式來達到共同生活的目的,不過這種姘合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而到共和晚期,大量沒有婚姻權的外來人涌入羅馬,他們不得不採取這種姘合的方式。

這一時期的羅馬社會觀念發生了改變,大量的貴族青年寧願與有夫之婦通姦也不願意結婚,爲了消除這種不良風氣,奧古斯都皇帝頒佈《優裏烏斯法》來嚴懲這些通姦行爲。人們(尤其是上層社會)往往採取這種姘合的方式來逃避婚姻。

古羅馬婚姻制度都發生了怎麼樣的變化? 第3張

不僅如此,由於這種形式下所生的孩子不能享有父親的財產繼承權,因此上層社會的男人在妻子過世後通常選擇與情婦姘居來避免之前所生子女的權利。韋斯巴薌、安東尼·庇護和馬可·奧勒利烏斯這幾位皇帝,他們就是採取這種方式的。

姘合逐漸興起於共和晚期有幾個原因,首先它並不是隨意地結合,牢牢遵守羅馬社會一夫一妻制地原則,因此在這方面並沒有對羅馬社會的古老習俗造成衝擊,同樣也得到社會的支持和認可;

其次,共和晚期以後,大量的外來人定居在羅馬,他們迫於現實的無奈只能選擇這種方式;再次,由於羅馬一直禁止不同階層的人通婚,而姘合既不會破壞法律的神聖性同樣也滿足了不同階層的人想要共同生活的願望;

最後,姘合的出現成爲不願結婚的人逃避婚姻和通姦法制裁最好的方式,因此,“姘合婚姻”流行於共和晚期,也成爲這一時期羅馬社會的獨特的標誌。

2.離婚現象頻繁出現

早期的羅馬不允許有離婚現象出現,通過麥餅聯姻禮締結的婚姻是終身的。而隨着十二銅表法的問世,它規定離婚以丈夫的公開聲明爲準,不過按照羅馬人的習俗,除非是妻子不能生育或者犯有重大過錯丈夫才能夠休妻。

到共和晚期,人們價值觀念的轉變加之女性的地位提高導致離婚現象變得越來越頻繁。

這一時期“無夫權婚姻”是羅馬主要的婚姻形式,丈夫對妻子沒有人身權,妻子仍然屬於父親家庭,她的婚姻權掌握在父親手中,妻子在家庭中和丈夫的地位相差不多。

此時隨着父權逐漸削弱,婦女對於離婚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而且離婚的形式也非常簡單。雙方只要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舉辦儀式就默認離婚。

離婚儀式的簡化導致了人們輕率看待離婚問題。而離婚現象的頻繁出現,加上貴族青年逃避婚姻的態度,影響羅馬新生兒的出生率,導致羅馬兵源的匱乏。

奧古斯都頒佈的《朱麗亞法》試圖限制單方面隨離婚的現象,“片面離婚必須由提出離婚的一方於七個證人前聲明,否則無效。”

可以看出,這一時期羅馬社會的一系列變革衝擊了古羅馬習俗也深深影響了人們的社會觀念,反映在現實中便是人們對待婚姻的態度。

羅馬共和國在經歷多年的戰爭洗禮,於公元前2世紀取得了地中海的霸主地位,此後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對手來挑戰它的霸權。

之後而隨着軍事上的不斷勝利,大量的戰利品和外來人口來到羅馬,對羅馬社會、經濟、政治、軍事造成非常深遠的影響。古羅馬人的優良傳統已不見蹤影,古老的共和政體與羅馬日益擴張的領土顯得格格不入。

羅馬社會之中瀰漫着一股奢侈享樂之風,社會風氣的變化必然連帶着羅馬家庭的改變,也影響了這一時期羅馬人對待家庭的觀念。

總結

古羅馬婚姻制度都發生了怎麼樣的變化? 第4張

由於古羅馬嚴格的父權制家庭受到衝擊,父權的削弱和女性的地位提高,加之大量財富進入羅馬社會。家子家女們不但在人身權利上獲得了自由,而且獲得支配財產的權利。

不僅如此,羅馬人對待婚姻的觀念也深受影響。社會中古老的“有夫權婚姻”逐漸被“無夫權婚姻”所取代,並且羅馬人尤其是貴族階層普遍出現逃避婚姻以及不願養育子女的現象。他們貪圖享樂,拒絕受到婚姻的束縛。

因而,羅馬社會中開始興起一種姘合方式的特殊“婚姻”。

可見,共和晚期到帝國早期的這段時間可以稱得上是羅馬最爲特殊的時期。而隨着馬略的軍事改革,職業士兵的誕生也是羅馬國家社會變化的結果。

脫離父權控制和大量財富的誘惑也吸引着年輕人源源不斷地加入軍隊,儘管羅馬軍隊四處征戰引發了羅馬社會的變革,但是社會的變革也同樣影響着羅馬軍隊以及羅馬士兵的家庭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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