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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薰昏頭腦 明知狗肉有毒還賣爲賺錢不擇手段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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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偷狗賊毒鏢殺狗賣給餐廳的新聞震驚社會,當你看到不少毒狗肉流向市民餐桌的消息時,你還敢吃狗肉嗎?據悉,不少偷狗賊爲了快速的抓住狗,竟然用毒鏢殺狗的方法,接着還把有毒的狗肉賣給黑點老闆

湖南省株洲市素有吃“伏狗”的習俗,進入三伏天,狗肉市場就異常火熱起來,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了其中的商機,奔波於鄉村之間幹起偷狗的行當。

有偷狗賊爲了抓狗快、賺錢多,竟用毒鏢射殺活狗賣給黑心狗肉店,全然置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於不顧。近日,幾名偷狗賊連同狗肉店老闆一併被判了刑。

利益薰昏頭腦 明知狗肉有毒還賣爲賺錢不擇手段

2012年7月,被告人鄧某、李某(系鄧某之妻)以及徐某分別串至長沙市雨花區某市場、長沙縣、株洲市石峯區等地農村,利用裝有毒藥(內含氯化琥珀膽鹼成分)的弓弩、飛鏢射殺土狗後盜走,再將射殺的共計34只土狗賣給了被告人凌某在株洲市天元區“旺佳”農貿市場開的的一家狗肉店。鄧某、李某和徐某各得贓款2000元。

株洲市石峯區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後認爲,被告人鄧某、李某和徐某購買並使用管制的弓弩和內含氯化琥珀膽鹼毒液的飛鏢注射器盜殺他人餵養的狗,並銷售給被告人凌某,凌某明知三人銷售的狗是毒液致死,被人食用後有害,仍在農貿市場再銷售給他人食用,四人的行爲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審法院分別判處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鄧某、徐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利益薰昏頭腦 明知狗肉有毒還賣爲賺錢不擇手段 第2張

宣判後,被告人凌某、李某不服,以賣出的狗肉沒有造成他人危害爲由上訴,請求判處緩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爲,上訴人凌某、李某置他人的生命及身體健康於不顧,銷售含有有害、有毒的食品供他人食用,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不適用判處緩刑,故駁回了二被告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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