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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明朝才子,畫壇一代宗師,爲何晚年要殺妻?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7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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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渭是明朝“三大才子”之一,是一個在中國寫意花鳥畫史上絕對值得大書特書的人。他筆下的花鳥作品豪放潑辣,水墨淋漓,一揮而就,但求神和,不求形似。這是他狂放不羈的性格和半生潦倒生活的真實寫照,更是他胸中逸氣的抒發。徐渭以其獨特的筆觸,開創了大寫意花鳥畫風,將傳統的文人畫提高到了一個更新的境界,對後世中國繪畫影響極爲深遠。

鄭板橋崇拜徐渭,甚至自刻一枚印章:“青藤門下牛馬走”。齊白石直到四十幾歲,才見到徐渭的真跡。看過之後他說:“青藤、雪個(八大山人,朱耷)、大滌子(石濤)之畫,能橫塗縱抹,餘心極服之,恨不前生三百年,爲諸君理紙磨墨,諸君不納,餘於門之外,餓而不去,亦快事也。”

此人是明朝才子,畫壇一代宗師,爲何晚年要殺妻?

中國民間有一句話,就是“大丈夫難免妻不賢子不孝”,就是說一個人在外面再厲害,也難保家裏不帶綠帽子。大才子徐渭就是這綠帽子大軍中的一員,並因此殺妻入獄。

徐渭曾因胡宗憲案的牽連,受到波及,“患狂易”後,有過自殺行爲。

比徐渭稍晚的袁宏道的《徐文長傳》記載徐渭的自殺:“或自持斧擊破其頭,血流被面,頭骨皆折,揉之有聲。或槌其囊,或以利錐錐其兩耳,深入寸餘,竟不得死。”

陶望齡撰的《山人徐渭傳》:“及宗憲被逮,渭慮禍及,遂發狂(沒有說是真狂還是裝狂),引巨錐剚耳,刺深數寸,流血幾殆。又以椎擊腎囊,碎之,不死。渭爲人猜而妬。妻死,後有所娶,輒以嫌棄。至是又擊殺其後婦,遂坐法系獄中,憤懣欲自決,爲文自銘其墓曰。”

沈德符《萬曆野獲篇•徐文長》:“徐此後遂患狂易,疑其繼室有外遇,無故殺之,論死,繫獄者數年,亦賴張陽和及諸卿僇力得出。既鬱郁不得志,益病恚自戕,時以竹釘貫耳核,則左進右出,恬不知痛;或持鐵錐自錐其陰,則睾丸破碎,終亦無恙,說者疑爲崇所憑;或疑冤死之妻,附著以苦之,俱不可知。”

最終他“睾丸破碎”,喪失性能力。一個喪失男性能力的男人,自己的妻子又比自己年輕,徐渭懷疑張氏出軌並最後殺妻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徐渭作品中有詩,《述夢二首》P.120,詩中有“伯勞”、“燕子”和“惡侶”。“伯勞”或“燕子”出自梁武帝蕭衍的《玉臺新詠》中《東飛伯勞歌》:“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牽牛)織女時相見。誰家女兒對門居,開顏發豔照里閭。南窗北牖掛明光,羅帷綺帳脂粉香。女兒年幾十五六,窈窕無雙顏如玉。三春已暮花從風,空留可憐誰與同。”伯勞、燕子在古代詩歌中通常引申爲“各奔東西”、“夫妻分離”。我們無法確定這首詩的創作年代,故不能確定詩中的“惡侶”就是張氏,不過從“大難臨頭勞燕分飛”的比喻,很可能是徐渭在胡宗憲案之後形容張氏的。

馮夢龍就以此詩爲基礎作《情史·卷十三·徐文長》。我們現在不知道張氏的年齡,但隆慶元年,此時徐渭是四十六歲了,徐渭的詩詞中提到,他科舉屢屢不中,早在三十二歲就已有白髮了。而馮夢龍首次提到了張氏是“小婦,有殊色”,年齡小還長得很漂亮,如果是真的,出軌也可以想見。

那徐渭的妻子,到底有沒有出軌呢?

徐渭殺妻案發後,紹興府議論紛紛,有的說文長性情殘忍、狂悖,有的指他多疑、矯情,大多不相信張氏有姦情。爲此徐渭他在給一位做官的鄰居好友鬱言(心齋)。鬱言,嘉靖三十四年舉人,三十八年中進士,先後官江蘇宜興和安徽潁上知縣,嘉靖四十三年返鄉與在酬字堂的徐渭成爲鄰居。鬱言又是忠義之後,其言談在紹興府舉足輕重。文長在獄中聞知鬱氏對他殺妻案情評論竟和一般人無異,覺得知音者尚且誤解,心中又難過又惶急,不得不致書加以解釋,信的名字叫《上鬱心齋》P.885。

信中徐渭一連串反問:“頃罹內變,紛紛浮言。出於忍則入於狂,出於疑則入於矯。但如以爲狂,何不概施於行道之人,如以爲忍,何不漫加於先棄之婦?如以爲多疑而妄動,則殺人伏法,豈是輕犯之科,如以爲過矯而好奇,則喋血同衾,又豈流芳之事?”

徐渭自己認爲,可能因爲鬱、徐兩家緊鄰,鬱夫人與死去的張氏往來尤爲密切,而女性往往傾向同情女性的立場。鬱知縣非議文長的論調,極可能受鬱府夫人的影響。文長認爲“婦護婦,世之常情也”。但這種論調如果在社會傳揚開來,或許會左右了自己罪行的輕重。如今生死繫於一線,同時也爲了自己的清白,他必須加以說明。

他引兩則典故,暗示自己的處境和發生悲劇的原因:“抑不知河間奇節,卒成掩鼻之羞,賈宅重嚴,乃有竊香之狡。使當年即死,又何異夫莽謙,惟九載勿成,乃始明夫鯀罪,事難概料,大約如斯。”

文中用了兩個典故“河間婦”和“賈宅竊香”。

徐渭說的“河間婦”是唐代柳宗元的《柳河東集·外集》中講述的一個良家女子由賢德而入淫邪的的故事——《河間婦傳》,講的是一個原來貞潔的妻子,由於抵擋不住性慾的誘惑,最後變成一個蕩婦,不僅害死了自己的丈夫,自己也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淫婦,最終縱慾而死。

今天有人把《河間婦傳》作爲黃色小說的鼻祖。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詞曲·金瓶梅》中說:“潘金蓮亦作河間婦,終以極刑。”不禁讓我們懷疑《金瓶梅》的作者是否受到了《河間婦傳》的啓發。

第二個“賈宅竊香”的典故,引用的是西晉時,賈充家“韓壽竊香”故事:韓壽是著名的美男子,晉書說他“美姿貌,善容止。”韓壽爲賈充的司空掾。賈充有兩個女兒,大女兒賈南風嫁給了太子,後來成了著名的賈后。小女兒賈午悅其姿容,讓奴婢叫他半夜翻牆入內幽會,以西域進貢奇香暗贈。事後賈充發覺女兒越發用心修飾打扮,心情歡暢。一次會見韓壽,聞到韓壽身上有一般異香的氣味,晉武帝只把這種香賞賜給賈充和陳騫,其餘人家沒有這種香。賈充知道後,爲了家聲,只好不動聲色地把女兒許配韓壽。

此人是明朝才子,畫壇一代宗師,爲何晚年要殺妻? 第2張

徐渭的這封信就是希望鬱言不能只聽片面的說法,對人與事,也不要只見表面,應從不同角度,作深入而長遠的觀察。通過引用這兩個典故,希望好友能夠體諒自己的難言之苦:“伏望明公曲諒隱衷,力扶公道,勿泥前說,賜挽後評。”之後以近乎哀求的口吻,祈望鬱言改變對他的觀感和論調:“倘能出萬死一生,即是垂三綱於九鼎,不勝懇竦,實倍叫號。”

我們想想,以徐渭孤傲的性格怎麼可能公然承認,自己妻子不貞,但引這兩個典故,實際上就是在暗示自己的妻子貌似謹嚴,其實行爲不端。也只有像鬱言這樣的文人,才能讀懂這兩個典故。

此人是明朝才子,畫壇一代宗師,爲何晚年要殺妻? 第3張

最大的疑點是徐渭二兒子的出生。次子出生時,徐渭已經四十二歲了,按說老年得子,應該非常高興。但兒子出生的前一年,是嘉靖四十年,這年七月,由於江西出現馮天爵等人起事,,總督直、浙、閩三省的胡宗憲奉命節制江西,遂率抗倭大軍進入江西平叛。之後又有張璉起義,胡宗憲便暫時留在江西,主持平定兩廣的張璉。

軍情緊急,胡宗憲派人到紹興急催徐渭到江西匯合。嘉靖四十年即將春節之際,徐渭告別新婚僅幾個月的妻子張氏和長子徐枚,“即買舟渡江,連日詣幕下”。離開家這天,是陰曆十二月廿五日。

在晚年所作的《畸譜》中記載:“四十二歲,隨幕之崇安(今武夷山市),再入武夷,至衢入爛柯山。冬,枳生,爲壬戌(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四日酉(時)。”

徐渭離開妻子是春節前的十二月廿五日,兒子出生已經是十一月四日,我們平常都說“十月懷胎”,而次子是十一個月還九天,共304日,超43周。而今天我們醫學上,正常孕周是40周,共280日,而且這還是按女性懷孕前末次月經計算的,不是最後同房那天算起。

哪怕是徐渭和妻子張氏最後在十二月廿五日有過一次同房,次子也應該在九月底就出生了,徐枳的懷胎時間過長,老夫少妻,徐渭又常年不在家,就憑這三點,換做是誰也會懷疑妻子的忠貞,這是很容易讓人理解的。再加上徐渭自己說出了這兩個典故,明白人自然就知道徐渭殺妻的原因了。

這樣我們就能理解爲什麼會有許多文人好友,當地名流一起出面營救這個殺人犯。雖然徐渭殺妻時可能沒有捉姦在牀,在那個時代,沒有捉姦在牀而殺掉不貞的妻子,即使在刑法上不能容忍,但在輿論上,在人們公認的倫理觀念中,卻是可以原諒的,這再會有那麼文人、好友甚至是在職官員進獄中探望這麼一個殺人犯,併爲他的出獄奔走,這一點就很能說明張氏暗地裏是有出軌行爲,同時很會掩飾自己。

所以,最後我們能夠知道,“徐渭殺妻”,是因爲此前徐渭已經喪失了性能力,又發現了妻子有出軌行爲,但妻子很有手腕,掩飾的很好,徐渭一時沒有實據,因此二人發生了口角爭執,加上徐渭本性多疑,尤其是小子徐枳,其出生頗有疑問,比正常多了一個月。

徐渭最終一怒,失手擊殺的妻子張氏的。但也成全了徐渭,正是在殺妻入獄後,在獄中徐渭開始學習繪畫,最終成爲中國畫壇的一代宗師,以至於近代畫家吳昌碩稱徐渭是,“青藤畫中聖,書法逾魯公(顏真卿,被封魯郡公)。”黃賓虹在《畫學篇釋略》說:“紹興徐青藤,用筆之健,用墨之佳,三百年來,無人趕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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