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千秋人物 > 帝王將相 > 揭祕漢朝歷史上爲政清明從諫如流的明君是誰?

揭祕漢朝歷史上爲政清明從諫如流的明君是誰?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9.61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西漢皇帝劉恆不論在國事開支方面還是個人用度方面,都精打細算,簡樸從事,並嚴令各級官吏要“務省徭費以便民”。漢文帝二年(前178),他下詔:“我擔心匈奴內侵,所以不能停止邊防的事。但長安的各種守衛機構那麼多,開銷太大,衛將軍所屬的軍隊要撒消。太僕要清點馬匹,除留下必用的以外,要全部送給驛站使用。”

揭祕漢朝歷史上爲政清明從諫如流的明君是誰?

網絡配圖

  在劉恆當皇帝的23年中,宮室、苑囿、狗馬及各種裝飾器物都無所增加。他曾想在驪山建一座供宴遊用的露臺,找來工匠合計了一下,需要“百金”,便說:“這相當於十戶中等人家的財產。吾享用先帝的宮室,常常覺得過分,還建這樣一座臺幹什麼!”於是作罷。他常穿的是粗糙的黑色綢料衣;他寵幸慎夫人,但不讓她穿拖到地面的長衣,帷帳不準用帶有繡花的貴重絲織品,以免助長奢侈浮華的風氣

漢文帝不但從皇宮、自身做到制止奢侈浮華,並且在造福一方百姓中也做到了爲正清明,其口碑在西漢初廣爲流傳。爲正清明造福一方的帝王。漢文帝二年(前178)與大臣討論廢除收孥連坐法,劉恆說:“我聽說,法律公正,人民就會誠實;判罪恰當,人民就會服從。而且,管理人民、引導人民走正道不犯法的,是官吏。要是既不能引導人民走正道,又用不公正的法律去治罪,這種法反而要禍害人民,造成殘暴行爲,我看不出它的方便。應該再作考慮。”於是陳平、周勃宣佈廢除有關收孥連坐的一切法律條文,使有罪的按法律治罪,不收捕爲官府奴婢,沒有罪的不受牽連。

漢文帝十三年(前167),針對當時肉刑過濫的現實,劉恆給御史大夫下令“廢除肉刑,用別的辦法代替;做到使罪人各按罪行輕重受到相應的刑罰,不逃亡,滿了刑期,就解除刑罰當平民。制定出個法令來”。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有些不贊成,但沒有表示相反意見,根據這個詔令制定了一個取代肉刑的法令,經文帝批准於當年頒佈。

關於臣下、庶民與皇帝的關係,過去的習慣總是錯在下、功在上。即使皇上不好也不能說,否則就犯了“誹謗妖言罪”;如果碰上大的禍患,祭祀時就說皇上是英明的,都是臣下不好,這叫“祕祝”;老百姓詛天罵地,因天與天子、皇上連帶,所以也就犯了“民詛上罪”。

揭祕漢朝歷史上爲政清明從諫如流的明君是誰? 第2張

網絡配圖

  文帝統統廢除了這些罪狀,還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的主張,他在詔書中說:“古時治天下,朝廷設立進善旌、誹謗木,以此尋求好的治國方法,招徠進諫的人。現在法律中規定了誹謗妖言罪,這會使羣臣不敢講真話,使君主沒法知道自己的過失,怎麼能把遠方的賢良之士招來呢?要廢除掉。”“禍是由怨恨導致的,福是由做好事得來的。百官的錯誤,是由於我沒有把他們引導好。現在祕祝官把過錯推到臣下身上,我很不贊成。不準再搞祕祝。”

從諫如流惠及萬民的皇帝。漢文帝在從諫如流面前他肯承認自己的過失並及時糾正,比如西漢初期,有一次劉恆走進郎署,與署長馮唐閒談,知道馮唐祖上是趙國人,父親時住代郡,而他自己曾爲代王,就對馮唐說,在當代王時,廚師上飯時說戰國時趙國有個將軍叫李齊,很能打仗,後來每吃飯時就想到這個李齊。他問馮唐知否李齊其人。馮唐說:趙國的將軍最著名的是廉頗和李牧,接着又講了廉頗和李牧的許多事蹟。劉恆越聽越高興,拍着大腿說:“唉呀!我要是有廉頗和李牧那樣的將軍,就不用擔心匈奴了!”馮唐卻說:“陛下就是得到廉頗和李牧,也是不能用的。”劉恆很生氣,過了好大一會,又問馮唐:“你怎麼知道我不能用廉頗、李牧呢?”馮唐說:廉頗、李牧所以能打勝仗,是因爲趙國君主充分信任他們,給他們自主權力,不干涉他們的具體事務,只要求他們打勝仗。

   而現在魏尚當雲中郡太守,優待士卒,打了很多勝仗,匈奴不敢接近雲中,但卻因上報戰功時交的敵人首級比他報的數字差六個人頭,陛下就把他罷官、削爵、判刑。立了大功不受賞,出了小錯受重罰。所以說就是得到廉頗、李牧,也是不能用的。劉恆聽了很高興,當天就派遣馮唐持節赦免魏尚,恢復他的雲中太守職務,並任命馮爲車騎都尉。

揭祕漢朝歷史上爲政清明從諫如流的明君是誰? 第3張

網絡配圖

張釋之是個嚴格執行法律的官吏,他以不阿附上意、敢在漢文帝面前據理爭辯著名,劉恆任命他爲廷尉(負責刑法的最高官)。有—次,劉恆出行到中渭橋,被一個行人驚了拉車的馬。驚了皇帝的車馬叫做“犯蹕”,於是此人被抓來交由廷尉處理。張釋之查清了案情:此人聽到車馬聲音,遠避不及,而躲在橋下,過了好一會,以爲車馬已過,卻不料出來恰巧碰上了,他撒腿逃跑,於是車馬被驚。按法律規定,這種情況要“罰金四兩”,張釋之就這樣判決了。劉恆大爲不滿,說:“這人驚了我的馬,幸虧我的馬溫馴,要是別的馬,不就傷了我嗎?廷尉卻只判了個罰款!”張釋之說:“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現在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要判重了,會使法律在人民中失去威信。當時要是就地把這人殺掉,也就罷了;現在既然交給廷尉處理,而廷尉是天下司法的標準,一有偏差就會使天下的司法官丟開法律隨意處罰。因此只能嚴格按律判決,希望陛下體察。”過了好一會,劉恆說:“廷尉是對的。”

又一次,有人偷漢高祖祠廟塑像座前的玉環被抓獲,劉恆很惱火,要廷尉治罪。張釋之按有關偷盜宗廟器物的法律規定判處棄市(殺頭示衆)。劉恆大怒,說:“這個人無法無天,竟敢偷先帝祠廟裏的器物。我把他交給廷尉的意思是想判處族刑,而你卻按法律的一般規定論處,這不符合我恭敬承奉宗廟的心意。”張釋之見劉恆大怒,就免冠叩頭說:“法律並沒有盜哪個廟罪重、盜哪個廟罪輕的規定。現在偷了高祖廟裏的器物判族刑,萬一有愚民在高祖的墳墓長陵上抓了一把土,陛下將按什麼法來判罪呢?”劉恆無話可說,與太后商量了一陣,最後還是認爲廷尉是對的。

帝王將相
後宮人物
近代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