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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漢朝是怎麼評定官員休假時長的?制度越來越完善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3.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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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我國漢朝是怎麼評定官員休假時長的?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對於古代的古代的勞苦大衆來說,或許談不上"休假"一詞,但古代的官吏還是可以享受這些福利的。中國有兩千年的封建史,存在大大小小數十個王朝,各個朝代之間的休假制度也各不相同。

作爲中國封建社會起步階段的秦漢王朝,其在很多方面都有開創性的建設,休假制度當然也是其制度文化的一種。那麼,秦漢時期的官員是怎麼休假的呢?

漢代官員俑官員休假漢在秦制上發展完善,五天可休一次假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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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朝是不存在所謂"休假"制度的,那時候的政府公務員比較辛苦,一年到頭得連軸轉。但這也不意味着他們完全不可以休息,秦代的官吏如果家裏有事是可以向上司請假,這一形式稱爲"告歸"。

《史記·高祖本紀》記載:"高祖爲亭長時,常告歸之田。"該文段的意思是劉邦在秦朝治下擔任泗水亭長的時候,在農忙時節經常請假回家忙農活。

農忙是告歸的理由之一,其他諸如婚喪嫁娶等事情,官吏都可以申請告歸。

漢高祖劉邦影視形象

中國古代休假制度的形成,是在漢朝完成的,《漢律》明確規定:"吏員五日一休沐。"休沐的本意是沐浴,古代不分男女都會蓄髮,而頭髮的長度往往能達到數尺之長,這麼長的頭髮自然不好打理,往往清洗一次就要花費好多時間。

於是,爲了體現對官員的關懷,官府便明文規定,每五天給官吏們放一次假,讓他們回家打理個人衛生。

《資治通鑑·漢紀》記載:"漢制,中朝官五日一下里舍休沐,三署諸郎亦然。"中朝官是指內朝官,是自漢武帝以來設立的用來輔助皇帝決策的智囊團,其與以丞相爲首的外朝官相對應,兩者不是一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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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署郎是指五官署郎、左署郎、右署郎,都是九卿的光祿勳的下級官員。中朝官和三署郎都是五日一休沐,其他部門的休沐制度各不相同,比如一些需要長期在宮城值守的中朝官,他們是"十日一休沐"。

中朝官如此,外朝官又如何呢?以丞相爲代表的外朝官按制度是"五日一聽事",也就是每五天參與一次朝會。

古代的朝會不是每天都進行的,以朝會的繁瑣程度,如果每天都進行,皇帝和百官都得神經衰弱。因此,在漢代,朝會是每五天進行一次。

而在不上朝的時間裏,也不會要求官員每天每時每刻都待在衙署裏,他們一定程度上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事務,安排好手上的活,可以隨時去辦自己的私事。

高級官員如此,地方官員同樣享受休沐制度。關於地方官員的休假制度,一般有兩種形式,其一是按五日一休沐的方式來休假,工作期間全天候都得待在官署;其二是"打卡上下班",下班就回家,每隔一段時間就可以休一次假。

這樣的休假方式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有的地方官吏就職的地方往往離家動輒百里,乃至千里,比如漢代委任到河西五郡的官吏,都是從內地調派過去的。

官吏長途跋涉去赴職,如果是官員還好,可以有獨立的官舍,就能讓家屬隨行,其妻子可以"居官寺舍"。但如果是吏員,就只有集體宿舍,家屬不能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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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基層吏員都是夫妻異地分居,家裏也照顧不上。《盤中詩》曾雲:"吏人婦,會夫稀......出有日,還無期。"

由此可見,漢代的地方吏員一旦供職則山高水遠,根本顧及不到家裏,因此定期歸家就很必要。

但如果按五日一休沐的制度,在本地供職的吏員還可以每五天回一趟家,遠在邊疆的吏員就比較難受了,一天時間還不夠他做回家準備的。

因此,漢代的休沐制度實際上是比較靈活的,官員可以選擇平時不休假,然後將這些假期攢起來,到時候休一個長假。秦漢官員請假按功勞評定,節假、年假與事假,最長放三年

除了休沐之外,漢代的官員還享有一些其他節假福利,主要是節日休假、長期休假以及喪假。

漢代的時候,中國的傳統節日並不多,或者說與現在不盡相同,人們主要慶祝的節日是夏至、冬至、伏日、臘日、元旦、上巳等節日。

至於漢代爲什麼格外看重夏至與冬至這些現如今不怎麼重視的節日,是和古人的文化觀念有關的。古人認爲"冬至陽氣至動,夏至陰氣始起",因此在這些日子裏"不聽事",而且會放五天的假期。

所謂"伏日"是指三伏中用來祭祀的那一天,古人認爲這一天"萬鬼行",因此不適合出門,所以全天都要待在家裏。

而臘日是一年的年尾,在這一天國家會舉行大祭,全國上下都可以擺酒設宴,縱情歡慶,因此不用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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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所說的元旦和我們今天所說的元旦是不同的,我們今天所過的元旦節是在辛亥革命之後爲了與國際接軌,因而採用西曆,這才以西曆一月一日爲元旦。

在漢朝之前,夏曆以一月爲正月,殷歷以十二月爲正月,周曆是十一月,秦朝規定每年的十月是歲首,十月初一是元旦。

而在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將其改爲正月爲歲首,每年的正月初一稱爲元旦。在此之後,漢朝也會慶祝元旦,並在這一天給官員們放假。

上巳節是古代"祓禊"的日子,就是在水邊舉行一定的祭祀儀式,來消災祈福,一般都在三月上旬舉行,在這一天,官員百姓都可以前往進行休閒活動而不用上班。

除了節假日,漢代的官吏還可以有長期假日,這被稱爲"告"。所謂"告"就是請假,這一制度其實是對秦代"告歸"制度的繼承。

也就是說,這種假期不是國家法定的假日,而是要官員提出申請纔可以享有。而告又分爲"賜告"與"予告"兩種,所謂賜告是指"得去官家居",而予告是指"居官不視事"。

予告是一種優待,能夠享受予告的官員得是那些有功勞,或者在連續三次的官員考覈中被評定爲優等的官員。

獲得予告的官員保留官職,然後可以回家休假,但也有時間限制,一般不能超過三個月。

按官階,距家遠近不同,皇帝近臣可以享受六十天予告假期,其餘的則只有四十天,那些離家兩千裏以上的官員可以享受八十天的假期,並且兩年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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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告與之類似,主要是官員在生病時才能享有,一般也是三個月,在此期間官員不再擔任職務。賜告如果超過三個月,一定得要皇帝准許,東漢時期的牟林就被光武帝賜告一年,最終病死在家中。

而享受予告的官員要是超期休假,其大概率會被罷官。此外,如果官員的屬吏做事不盡心,或者犯了什麼錯,其長官可以讓其"長休告",也就是無限期休假,基本上就是免職了。

除了休假,還有喪假。在中國古代,朝廷非常重視孝道,如果官員的父母去世,官員一般都要"丁憂",父親去世稱爲"丁父憂",母親去世稱爲"丁母憂",而且一旦丁憂就是三年。

這一規定一般都是強制性的,如果朝廷對那個官員非常重視,不希望其長期離職,便會由皇帝出面請他留任,謂之"奪情"。

明代的張居正在父親病逝後因爲不願意離職,主動策劃了對自己的奪情,結果被政敵抓到把柄,結果成爲其罪名之一,可見古代對這一制度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