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劓刑在古代是怎樣的一種刑罰?公子虔爲什麼會被商鞅實行劓刑?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5.3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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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公子虔,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爲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蹟。

商鞅作爲外人,爲何敢削掉公子虔的鼻子?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明確一點。《大秦帝國》是歷史小說,不是歷史。公子虔並不一定是秦獻公之子。《大秦帝國》作爲歷史小說把公子虔設定爲秦獻公長子,這是增加戲劇衝突性,表現秦孝公和商鞅變法的決然,但是在史料中沒有看到記載公子虔一定是秦獻公長子的史料,只能說公子虔是秦國宗室的一個成員。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才能更加看清歷史真相

削鼻子,在古代被稱爲劓刑,屬於中國古代肉刑五刑之一,在隋朝之後被廢棄,肉刑五刑主要是:墨、劓、剕、宮、大辟,按照罪行的輕重順序可分爲:

墨刑即黥刑,意爲在身體上刺字;劓刑,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罰。剕刑即刖刑,指斷足宮刑,男子割勢、婦人幽閉的刑罰。大辟,死刑一般而言在春秋戰國時期,依照“刑不上大夫”的原則,五刑是很少用在當時的貴族身上,除非是貴族自身做了一些罪過很大的事情,此外也是爲了照顧貴族階級的體面,一般貴族罪孽深重,也只是處以死刑,不會處以墨、劓、剕、宮四種刑法,其中的劓刑也是如此。

劓刑在古代是怎樣的一種刑罰?公子虔爲什麼會被商鞅實行劓刑?

那麼什麼樣的情況纔會被處以劓刑呢?《周禮·秋官·司刑》注:“易君命、革輿服制度、奸軌盜攘、傷人者,其刑劓”,即違抗國君的命令、破壞規章制度、好淫偷盜、破壞治安、打架鬥毆、傷人身體者。一般而言受過劓刑的人由於容貌盡毀,基本上不會見人,很多受刑者都選擇前往邊關了此殘生。所以劓刑對人的精神傷害極大,很多貴族寧願死也不會受此刑法。

公子虔之所以受此刑法很多人的看法是:他違抗國君的命令、破壞規章制度,符合周禮,也就是違背新法。當然作爲宗室貴族,公子虔也可以選擇死刑,但是秦孝公和商鞅卻特地將他割鼻,很顯然就是爲了震懾其他人。但是有一個問題的關鍵點就來了:公子虔是否違抗過國君的命令?

在歷史上商鞅膽敢削公子虔的鼻子的記載,可以看到不同的版本。

第一個版本(大部分接觸的《史記》版本)

公子虔在歷史上的記載極爲簡略,馬非百先生的《秦集史》爲公子虔做過傳,但是大部分內容來自於《史記·商君列傳》。在《史記·商君列傳》中,公子虔的所作所爲簡直可以說是赤裸裸的挑釁秦孝公的權威,公子虔本人兩次參與反對變法的行動,簡直是挑戰秦孝公變法的反對派領軍人物。

1.公子虔的第一次受刑。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史記 商君列傳》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實行變法,但是一開始就受到的很大的阻力,秦國都城之內說新法“不便者”就數以千計,這些人應該都是守舊的貴族,並非是平民百姓。隨後發生太子帶頭違法的事件。

劓刑在古代是怎樣的一種刑罰?公子虔爲什麼會被商鞅實行劓刑? 第2張

不過按照歷史事實的推測,此時的秦國太子太子很小,因爲秦孝公在公元前前356年任命商鞅爲左庶長,此時的秦孝公年僅25歲。從秦惠文王和秦昭王行冠禮的時間可以推測:秦國國君行冠禮是22歲,而秦國國君通常生育子女的時間應該是20歲左右,從秦孝公的年齡看,此時的秦國太子即秦惠文王很小,應該是一個不超過5到6歲的幼童。(ps:這是《史記》的一個bug)

小孩子能夠有判斷力嗎?爲什麼要違背國君兼父親秦孝公的權威去冒犯新法呢?所以按照《史記》的記載推測,只有可能就是太子的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兩人慫恿的,公子虔和公孫賈從名字看各自都是秦國宗室成員。

在這次太子犯法的行動中,商鞅以處罰太子爲藉口,將矛頭就指向了公子虔和公孫賈,隨後公子虔受刑,公孫賈被刺字。這場對抗權威的事件以秦國宗室失敗結束,秦國的各個小貴族自然也只能服從新法,最後新法推行,效果還是挺不錯的: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2.公子虔的第二次受刑

公子虔的第二次犯法在《史記》的記載中極爲簡略:

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

這件事發生在在商鞅推行新法四年之後,此時的商鞅在秦國的地位急劇上升,因爲商鞅不僅升任爲大良造庶長,相當於秦國的丞相,而且商鞅帶兵攻下了魏國的安邑,此時的商鞅地位可以十分穩固,而且秦孝公的變法十分具有成就,緊接着商鞅開啓了第二次變法。但是在實施四年之後,公子虔再度觸犯新法,於是這一次商鞅對公子虔實施劓刑。

如果就《史記·商君列傳》的事實來看,確實是公子虔咎由自取,第一次慫恿年幼的太子違法,第二次自己孤身犯法,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處置公子虔,自然不會遭到非議,畢竟公子虔在秦國變法成果顯著的情況下還要違法,這不是自尋死路嗎?

劓刑在古代是怎樣的一種刑罰?公子虔爲什麼會被商鞅實行劓刑? 第3張

第二個版本(接近歷史真相的歷史記載)

但是在近現代的歷史研究中,很多人《史記 商君列傳》的記載的年份並不是很準確,錢穆先生曾經寫過《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商鞅考》來說明了一下公子虔是否兩次犯法,楊寬先生在《戰國史料編年輯證》採納了錢穆先生的判斷,兩位大佬將太子違法的事件推到了秦孝公十六年,即公元前346年。

商鞅在秦國的經歷也變成了這樣:

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商鞅入秦。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向秦孝公訴說變法之事。

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商鞅被拜爲左庶長,籌劃變法。

秦孝公七年(公元前355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開始變法,這場變法一直延續到秦孝公二十四年秦孝公去世。

這個經歷就和很多人的想象中的商鞅入秦變法完全不一樣。

而太子(後來的秦惠文王)犯法發生在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引《秦記》的記載,秦惠文王19歲登基,放到現在應該是18週歲,當時正值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那麼秦惠文王出生於公元前356年即商鞅變法開始的那一年。

在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時,太子已經10歲,此時的變法已經持續整整十年,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能夠當太子的師、傅也應該歲數偏大,他倆也在商鞅變法的十年裏生活,當初的兵法討論中,有甘龍、杜摯反對變法,但是秦孝公一意變法,此後秦國的變法繼續推行了十年。即使是秦孝公在秦孝公十二年(350年)推行第二次變法,距離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也有4年多。

從現實來看,公子虔和公孫賈似乎並無理由在多年之後慫恿太子犯法以此表示反對變法,而且此時的秦孝公35歲,正是壯年時代,而且牢固的統治秦國十六年,公子虔和公孫賈作爲宗室也沒有理由去反對國君和家族之長的變法,因爲這沒有利益可圖,而且他倆還是新君的老師,新君登基作爲老臣,恩惠也是很大的。

劓刑在古代是怎樣的一種刑罰?公子虔爲什麼會被商鞅實行劓刑? 第4張

極有可能的事實是太子自己犯法,這在商鞅自己的話語中也得到了體現:

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

在太子犯法的情況下,商鞅也不可能處罰秦孝公的兒子,那麼總需要人爲此負責。

於是教導太子的公子虔和公孫賈就成爲目標,所以太子犯法就是師傅教導不當,太子違抗國君的命令就變成了公子虔和公孫賈違抗國君的命令,按照先秦律法,身爲太子傅的公子虔被商鞅處罰,處以劓刑;身爲太子師的公孫賈被商鞅處罰,處以黥刑。公子虔和公孫賈爲太子頂罪,自然在無奈之下接受刑法。公子虔在受此恥辱性刑法之後,八年躲避在家中,未曾外出,心中對於商鞅極爲痛恨。

另一點原因就是商鞅此時在秦國的地位十分崇高。在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商鞅即升爲大良造,由於秦國當時沒有設置相一職,實際上大良造就是相國,商鞅一直擔任大良造直到秦孝公去世,到處罰公子虔時已經擔任大良造六年之久,一直主持秦國的變法,可以說商鞅是秦孝公的心腹忠臣和最大助手,公子虔和公孫賈自然也無法對抗商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