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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光庭任相期間有哪些成就?有哪些與他相關的軼事典故?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6.8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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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光庭(676年-733年),字連城,絳州聞喜(今山西省聞喜縣)人。唐朝宰相,右衛大將軍裴行儉之子。 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裴光庭出身河東裴氏中眷房,以門蔭入仕,歷任太常寺丞、郢州司馬、司門郎中、兵部郎中等職。任職期間建議突厥參與封禪,遷鴻臚少卿,拜兵部侍郎。開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次年遷侍中,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循資格”,以資歷作爲擢用官吏的標準,還建議向吐蕃傳播中原典籍,監修國史,後封正平縣男。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追贈太師,諡號忠獻。

主要成就

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資歷作爲選拔人才的標準,稱爲“循資格”。

裴光庭任相期間有哪些成就?有哪些與他相關的軼事典故?

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爲選拔官吏的標準,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沒有才能的只能長期擔任低職小吏,甚至有的人取得做官資格二十年之久也沒有得到任何官職。裴光庭拜相後,進獻《循資格》,提出選用各級官吏,以年資爲擢用官吏的條件,不論有無才能,資歷滿後就可升官。

《循資格》對於各種官職的任職年限和晉級方式都有嚴格規定,不得逾越,只要不犯錯誤,都會有升無降。這讓因才能平庸而長期得不到升遷的官員欣喜不已,紛紛稱其爲“聖書”,但才俊之士卻無不怨嘆。 裴光庭去世後,“循資格”被中書令蕭嵩叫停,他所提拔的官吏也都被罷爲外職。

軼事典故

裴光庭擔任宰相時,兼任吏部尚書,讓門下主事閻麟之主掌選官事務。凡是閻麟之裁決的,裴光庭都會同意。時人都稱“麟之口,光庭手”,意思是說閻麟之一開口說出意見,裴光庭就會下筆批准。

裴光庭任相期間有哪些成就?有哪些與他相關的軼事典故? 第2張

人物評價

劉昫:①光庭沉靜少言,寡於交遊,既歷清要,時人初未許之。及在職,公務修整,衆方嘆伏焉。②正平銓藻吏能,文學政事,頗有深識。而前史譏其謬諡,有涉陳壽短武侯應變之論乎!非通論也。

洪邁:蕭、曹、丙、魏、房、杜、姚、宋爲漢、唐名相,不待誦說。然前六君子皆終於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過三年。姚以二子及親吏受賂,其罷猶有說,宋但以嚴禁惡錢及疾負罪而妄訴不已者,明皇用優人戲言而罷之,二公終身不復用。宋公罷相時,年才五十八,後十七年乃薨。繼之者如張嘉貞、張說、源乾曜、王晙、宇文融、裴光庭、蕭嵩、牛仙客,其纔可睹矣。

顧炎武:民之困於虐政暴吏者,資格之人衆也。夫資格之法起於後魏崔亮,而復行之於唐之裴光庭,是二子者,其當世固已罪之,不待後人之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