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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被皇帝賜死爲啥還要謝恩?因爲3條規矩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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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看古裝劇的朋友或許看過這樣的場景:皇帝派太監宣讀聖旨賜某某大臣自盡,然後這位大臣含淚領旨後還得說一句:領旨謝恩或者謝主隆恩之類的感謝語。雖說電視劇裏的場景不一定完全符合真實情況,但皇帝賜死大臣後,大臣上表謝恩這件事還是真有的。可是想想總感覺怪怪的,都要被賜死了,爲啥還要謝恩呢?喊一句“老子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不是更符合內心需求嗎?

通常的解釋是,大臣被賜死時爲了防止株連家人,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滅族,所以纔不得不違心的說一句“謝恩”,這樣皇帝就只殺他一個,但他內心其實早把皇帝的八輩祖宗問候了一遍。當然,這個解釋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明朝的方孝孺,原本可以不死或者只死他一個的,但就因爲跟朱棣頂嘴甚至還罵了朱棣,最後被殺了全家(是不是滅十族沒定論)。如果當時說句謝恩或者哪怕不張口呢,也不至於下場這麼慘。但其實怕被株連家人只是後人的推測,真正的原因是古代有3條不成文的規矩不能輕易破。

大臣被皇帝賜死爲啥還要謝恩?因爲3條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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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規矩是禮遇

古代的大臣有兩種身份,一種是皇帝的僕從,一種就是國家的大臣。而與此對應的就有兩種死刑手段,一種是每個朝代律法規定的條文,比如殺人或者謀反、犯上等等要被處死;另一種方式就是皇帝直接賜死,甚至不需要理由。也許有人問了,這有什麼區別,不都是皇帝下令讓大臣死嗎?其實區別大了,前者是因爲你觸犯了國家律法,這個時候就會由刑部、大理寺按照律法斷案,最後判死刑,而且家人往往受到株連,要被髮配或者罰沒爲奴。但賜死就不同了。賜死不屬於國家正刑,而是皇帝對待貴族和大臣的家法,在古代,臣子對禮看的非常重,如果被皇帝賜死,大臣往往把這個看做是一種“禮遇”,說明皇帝不忍心把他交由刑部拷打審訊,而是給他一種體面的死法。

現在看來似乎很難理解,但在古代,被皇帝賜死,不僅避免了斬首棄市等悲慘狀況,保留了全屍,很多時候還是一種榮耀。像明朝的大臣就以直言犯諫著稱,被皇帝打板子甚至賜死,就會名留青史。所以大臣被賜死時,往往回禮“謝恩”。

大臣被皇帝賜死爲啥還要謝恩?因爲3條規矩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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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規矩是怕誤殺

秦始皇死後,李斯、趙高爲保胡亥繼位,就矯詔賜死了公子扶蘇。當時蒙恬強烈建議扶蘇上書複覈,但扶蘇不肯,最後就這麼冤死了。所以,後世多數朝代在對待賜死的問題上是非常慎重的。比如唐朝時,就算是皇帝賜死大臣,也得走一套完整的程序。首先得經過中書、門下省檢覆,然後再由御史或宦官宣達賜死詔敕,最後人犯荷奉聖慈,領旨謝恩,這才能死。後來因爲嫌麻煩,皇帝就採取口敕賜死,也就是口頭傳令,這樣就繞過了門下省的審覈,但也得由大臣謝恩,這就類似給你發個快遞,你還得籤個字表示收到,這也是避免了誤殺的情況存在。

大臣被皇帝賜死爲啥還要謝恩?因爲3條規矩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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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是真的感恩

這裏順便提一句,岳飛死時沒有謝恩,而是寫下了“天日昭昭”幾個字,這是因爲岳飛被害是秦檜通過司法程序,以大理寺名義給他定罪的,而不是由宋高宗直接賜死的,所以也就不存在謝恩的問題。古代的死刑分大辟、腰斬、凌遲等名目,都很血腥恐怖,但賜死就從容多了,一般就是白綾、毒酒或者一把劍,可以說最大限度減少了痛苦和折磨,那些真正犯了死罪的大臣,自知必死,但能被賜死也是一種幸運,內心還是真的會感激從而謝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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