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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宣帝劉詢在位期間,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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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詢,即漢宣帝,本名劉病己,字次卿,漢武帝劉徹曾孫,戾太子劉據之孫,西漢第十位皇帝,在位共25年。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巫蠱之禍,襁褓中的劉詢曾下獄,後被祖母史家收養,直到漢武帝下詔掖庭養視,上屬籍宗正。元平元年(前74)昌邑王劉賀被廢后,霍光等大臣將他從民間迎入宮中,先封爲陽武侯,於同年7月繼位,時年十七歲。第二年改年號爲“本始”。本始二年聯合烏孫國大破匈奴,導致匈奴呼韓邪單率衆來朝稱臣。神爵二年,平定西羌,正式將西域納入大漢版圖。黃龍元年十二月,劉詢因病崩於未央宮,葬於杜陵,諡號孝宣皇帝,廟號中宗。

爲政舉措:政治

隱忍蓄勢

從漢昭帝即位起,到劉賀即位(史稱漢廢帝)短暫的27天,再到漢宣帝劉詢即位之初,朝政幾乎全部掌握在霍光手裏。霍光把持國家的權柄,生殺予奪皆在其手中。昭帝時的廷尉李種、王平,左馮翊賈勝胡以及丞相車千秋的女婿少府徐仁都因冒犯霍光的意旨而被下獄處死。樂成這樣的小戶人家子弟因爲受到霍光寵愛,官至九卿(少府),爵爲列侯。百官以下只事奉霍光的家奴馮子都、王子方等人,根本不把丞相放在眼裏。

此外,霍光的兒子霍禹以及霍光哥哥的孫子霍雲都是中郎將;霍雲的弟弟霍山任奉車都尉、侍中,掌握胡、越兵權;霍光的兩個女婿分別是長樂、未央宮的衛尉,掌管整個皇宮的警衛;霍光兄弟的女婿及外孫都有資格參加朝會,擔當諸曹大夫、騎都尉、給事中的官職。霍氏黨派親族連成一體,盤根錯節地佔據了朝廷 。

霍光從漢武帝后元二年以來至漢昭帝元平元年,一直總理朝政,已成爲漢朝實際上的最高統治者。直到漢宣帝登基以後,才歸還朝政。

漢宣帝在民間時就聽說並知曉霍氏尊貴強盛日子長久,心中並不認爲這是一件好事。 他一即位,就明顯地感覺到了朝廷內部來自霍光集團咄咄逼人的政治壓力,所以在他登基之日謁見高廟時,霍光陪同他乘車前往,他覺得心裏很害怕,如“芒刺在背”。後來車騎將軍張安世代替霍光陪乘,漢宣帝就比較安逸自在,身體舒展自如,感到非常安全親近。 有着豐富生活閱歷的漢宣帝心裏明白,自己初即位,力單勢薄,僅憑着一個皇帝的稱號是不能和羽翼豐滿的霍光相抗衡的,只有保持最大的剋制,逐漸發展自己的勢力,尋求有利時機,才能奪回屬於自己的最高統治權。所以在即位伊始,當霍光輔政以來首次表示要還政於皇帝時,漢宣帝回絕了,他明確表示非常信任霍光,欣賞霍光的才能。請霍光繼續主持朝政,並當衆宣佈,事無大小,先報請霍光,然後再奏知他本人。事後他還專門下詔褒獎霍光的援立之功,益封七千戶 。每次上朝,漢宣帝都給予霍光以極高的禮遇 。漢宣帝的這一系列行爲對於消除霍光對他的猜忌和提防,緩和朝廷內部潛伏的政治危機,爲他的統治創造一個良好政治氣氛起到了極其明顯的積極作用,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免於變成“昌邑王第二”。

武帝廟樂之爭

漢昭帝末期,匈奴就派使者到烏孫國,想得到嫁到烏孫的漢朝公主,又攻打烏孫國,攻取了車延、惡師等地。嫁到烏孫的漢公主上書漢天子求救,漢朝把這事下交給公卿大臣們商議,沒能決定怎麼辦。這時,漢昭帝駕崩,漢宣帝繼位,烏孫國首領昆彌又上書漢天子,說:“我們接連被匈奴侵伐削弱,我願意把國中一半的精兵共有五萬人馬都拿出來,盡全力反擊匈奴,希望漢天子派兵,救救公主!”

本始二年(公元前七二年)五月,即位兩年的漢宣帝下了一道全面頌揚他的曾祖父漢武帝的詔書,其中強調了孝武皇帝自己躬行仁義,而又威武迅猛,北上征討匈奴,單于逃得遠遠的,南下平定氐羌、昆明、甌駱兩越,向東平定了菱、貉、朝鮮,開拓了大漢疆土,設立了郡縣,各個蠻夷之國也都臣服,通好的使臣不請自至,珍貴的貢物陳列在宗廟中 的功績。

漢宣帝要求丞相、御史與列侯、二千石(年俸二千石的官員)、博士討論武帝的“尊號”和“廟樂” 。羣臣莫不贊成,唯獨長信少府夏侯勝發表了驚人的反對意見:“ 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不宜爲立廟樂。”

丞相蔡義和御史大夫田廣明帶頭聲討夏侯勝“非議招書,毀先帝”的罪行,定性爲“大逆不道”;又揭發丞相長史(丞相府祕書長)黃霸事先知道夏侯勝的觀點而沒有舉報,犯有包庇慫恿之罪;兩人都被捕入獄 ,直到本始四年(前70年),夏侯勝被赦而擔任諫大夫給事中,黃霸擔任揚州剌史 。

漢宣帝劉詢在位期間,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此後大臣們很快擬定方案:六月庚午日,尊漢武帝的廟號爲世宗廟,在廟中演奏《盛德》、《文始》、《五行》舞曲,武帝生前巡行過的四十九個郡國(約佔全國郡國的一半)都建立世宗廟,像高祖(劉邦)廟和太宗(文帝劉恆)廟一樣。宣帝立即批准,下令在全國實行。爲慶祝這一重大決定,特地給全國成年男子普遍增加一級爵位,並賞賜酒肉 。

隨後在這一年秋天,宣帝動員與選派關東輕車銳卒,還挑選各郡國位在三百石的強健而諳於騎射的吏員,都從軍西征。命御史大夫田廣明爲祁連將軍,後將軍趙充國爲蒲類將軍,雲中太守田順爲虎牙將軍, 與度遼將軍範明友,前將軍韓增共爲五將軍, 兵十五萬騎,校尉常惠持符節指揮烏孫兵,出擊匈奴 。最後俘獲了單于的父輩以及嫂輩、居次、名王、犁污都尉、千長、將軍以下三萬九千多人,搶得馬、牛、羊、驢、騾、駱駝共七十多萬頭,匈奴部隊連死帶傷而減去的人數以及因遠途遷徙而死亡的牲畜不可勝數,匈奴因此衰敗損耗 。

從這起事件中,深究一番可以知道, 爲漢武帝立廟一事確實是漢宣帝初即位時的一招好棋。根據中國古代傳統,立廟是“正統” (嫡系子孫 )的責任 ,而主喪、主祭亦是宗子才能行使的權利。所以古代皇帝駕崩後,一定要太子(或事先選定的繼承人)在靈柩前即位,然後才能主喪,爲大行皇帝發喪。宣帝即位時雖然曾祖父已去世多年,他不可能爲先帝主喪。但由於漢昭帝未出臨武帝葬禮 、又未能爲武帝立廟,因此漢宣帝以爲武帝立廟的方式來宣示自己纔是漢武帝的嫡系遺脈(戾太子是武帝的大宗之子——嫡長子),用來與以庶出少子身份即位的昭帝區別開來,顯示自己纔是繼承漢武帝事業和遺志的正統,自己的繼位是天經地義並且完全合法,具有不容置疑的正當性,並藉以提高自己的個人威信;同時在以孝治天下的西漢,宣帝此舉也示爲武帝盡孝。

而《漢書·郊祀志下》也因此記載:【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統興,故立三年,尊孝武廟爲世宗,行所巡狩郡國皆立廟。】

其實早在昭帝初即位的始元元年春,燕王劉旦就已派中大夫到京師長安上書,請求在各郡縣爲孝武帝立廟。呈奏上去,使者回報燕王說皇帝看過了。當時大將軍霍光執掌朝政,賞賜了燕王錢三千萬,並對燕王、廣陵王劉胥以及鄂邑長公主各增加封邑一萬三千戶 ,從此再不提立廟一事。時隔十六年,霍光對宣帝之舉並未抑或無法表示反對。當出現夏侯勝反對的局面後,漢宣帝順勢將其下獄,震懾朝臣,進一步樹立了自己的個人權威。如此既表達了對先帝的孝心,又標榜了自己的正統嫡系的身份,初步確立了在朝廷上的威信,真是一舉而三得。

而肯定了漢武帝征伐四夷的舉措,漢宣帝也因此在隨後三個月興兵征討匈奴,揚漢國威。

而由此可見西漢晚期劉向說漢宣帝“聰明遠識,制持萬機”在漢文帝之上 ,絕非虛言。

自豐羽翼 平亂定鼎

漢宣帝即位後的第六年,也就是地節二年(前68年),霍光去世。漢宣帝親臨葬禮,按皇帝葬制的規格埋葬了霍光,並加封霍光的侄孫霍山爲樂平侯,以奉車都尉的官職領尚書事。 與此同時,漢宣帝認爲時機已到,開始親理朝政。他重用御史大夫魏相,讓魏相以給事中的身份參與朝中的機密決策,後來又提拔魏相做了丞相 。繼而任命邴吉爲御史大夫,又委以他的岳父平恩侯許廣漢以重任 ,逐漸把權力收歸己手。

漢宣帝深知,霍光雖已去世,但霍家的勢力還很大,霍家的親屬和親信還控制着中央政府的各個機要部門,尤其是兵權也掌握在他們手中。霍顯毒殺許皇后的真相也開始慢慢泄露出去。爲此,漢宣帝首先採取行動,削奪霍家把持的權力。他先解除了霍光兩女婿東宮(長樂宮)、西宮(未央宮)衛尉的職務,剝奪了他們掌管的禁衛軍兵權。又把霍光的兩個外甥女婿、孫女婿調離了中郎將和騎都尉的位置並收回官印,讓自己的親信的許、史兩家子弟擔任南北軍和羽林郎的統帥,最終把兵權掌握在自己手中。之後,他提拔霍光的兒子霍禹爲大司馬,明升暗降,剝奪了他掌握右將軍屯兵的實權。還對上書制度進行了改革,下令吏民上書,直接呈皇帝審閱,不必經過尚書,羣臣百官進見皇上可以獨自往來,把霍山、霍雲領尚書事的職務架空起來 。通過這一系列步驟,霍家掌握的實權被剝奪殆盡,權力逐漸集中在漢宣帝的手中。

漢宣帝劉詢在位期間,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第2張

面對漢宣帝全面奪權的行動,霍家集團內部先是不滿,後來惶恐不安。霍家人知曉了霍顯毒殺許皇后的真相後,開始有了邪謀 。霍雲的舅舅李竟的好友張赦見霍雲家族岌岌可危,建議李竟通過霍顯告訴上官太后,先殺死當權的丞相魏相和平恩侯許廣漢,進而罷黜皇帝。長安男子張章告發了這件事,宣帝就把此事交給廷尉處理。執金吾拘捕了張赦、石夏等人,宣帝看重上官太后的面子,下詔制止,不準拘捕,未予深究。霍山等人更加恐慌,害怕時間久了被追查問罪,決定先動手 。秋七月,霍氏欲圖借上官太后之手殺死宣帝親信、罷除天子而立霍禹爲帝,保住他們的既得利益 。但叛亂在嚴陣以待的漢宣帝面前很快瓦解了。霍氏相約定的計劃還沒有實施,宣帝就任命霍云爲玄菟太守,太中大夫任宣爲代郡太守。霍山又因爲抄寫宮禁祕書犯法,顯爲此上書表示願獻出城西的宅第及一千匹馬用以贖霍山的罪。宣帝在奏書上只批覆知道了。就在這時,他們密謀的事被發覺,霍雲、霍山、範明友自殺,顯、霍禹、鄧廣漢等人被捕捉到,霍禹被腰斬,顯及她的幾個女兒兄弟都被處死。與霍氏相連的數千戶人家被誅滅 。宣帝隨即下詔公開此事,所有被霍氏所連累的人,如果事情發生在丙申日以前,還沒有發覺報官在押的,一律赦免 。八月已酉日,廢霍皇后。在西漢朝廷中盤踞了十幾年的霍家勢力一朝覆滅,漢宣帝最終確立了他的絕對統治。

漢宣帝徹底清除了霍氏的勢力,可以大刀闊斧的施政了。

漢宣帝早年生活在民間,深知吏治好壞將直接關係到百姓的生存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他說“吏不廉平則治道衰”。所以,他即位後,除親自過問政事,省去尚書這一中間環節,恢復了漢初丞相既有職位又有實權的體制外,還特別重視地方長吏的選拔和考覈,並下大力氣整飭吏治。爲此,劉詢建立了一套對官吏的考覈與獎懲制度。他多次下詔對二千石(郡守級官吏),實行五日一聽事制度;並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國,對二千石官員的工作進行考察。根據考覈結果,信賞必罰。他頒佈詔令說:“有功不賞,有罪不課,雖唐虞猶不能化天下。”在他當政時,一大批因政績突出的官員受到了獎勵,或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或爵關內侯,升任九卿或三公。對那些不稱職或有罪的官吏,則嚴懲不貸。 隨着這些措施的推行,一大批“良吏”便逐漸造就而成。其中,還有許多官吏是由低級郡吏察廉晉升而來,或因明經而被提拔。

整飭吏治,加強考覈

漢宣帝時期,是官吏“久任”制發展到較爲完備的時期。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把官員“久任”的實施範圍由中央大臣擴大到高級地方官員。不僅侍中、尚書等參掌朝政的親信近臣得蒙榮寵,郡太守一級的高級地方官也多有“久任”者。 漢代的郡國介於中央與縣之間,在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中,郡國守相起承上啓下的作用。郡國守相的好壞,不僅關係到一方的安寧與否,也關係到國家的治亂興衰。所以,劉詢對郡國守相的選任,十分慎重和嚴格,規定先由朝中大臣舉薦,然後擇日親自召見考覈,詢問治國安邦之術。著名循吏龔遂被任命爲渤海太守,就是其中一例 。

其二,上述官員即便積有功勞、或有優異表現應該升遷,也不輕易提升調動,而是另外尋求對策,給良吏以物質、精神兩方面的獎勵和褒獎。對於親信近臣,“至於子孫,終不改易。”結果是“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對於郡太守,漢宣帝坦言他們是輔助天子治國理民的關鍵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時常調動變易就不會被其屬下尊重,上下難以相安;如果實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將長時期在職,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會“服從其教化”。對治理地方確有優異政績的郡太守,漢宣帝常用的獎勵辦法是:頒佈璽書嘉獎勉勵;在原有的薪俸基礎上增加俸祿;賞賜金錢若干;甚至拜爵至關內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譽與經濟利益 。如膠東相五成在“考績”中被認爲安撫了大量流民,“治有異等”,就得到了明詔褒獎,並提升其俸祿爲“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 。另外一位名臣黃霸,曾經因爲有過失而被貶,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潁川太守,任職八年,郡中大治。漢宣帝下詔稱揚,並給予“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額外獎賞 。按照常規,郡太守的俸祿高者爲“二千石”(低者可至“八百石”),而王成、黃霸實際享受的“中二千石”俸祿與朝廷諸卿持平。他們的職務儘管沒有升遷,但是政績得到肯定,待遇得以改善,利益得到保障。這不僅對當事人有安撫或激勵作用,而且可以給後來人樹立榜樣,結果是刺激了政風吏治的改善,這些循吏或良吏執法公平,恩威並施,其統治顯得“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見(被)恩”,故而得到時人好評。 史稱“是故漢世良吏,於是爲盛,稱中興焉” 。

漢宣帝劉詢在位期間,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 第3張

爲政寬簡,懲治貪腐

漢宣帝興於民間,知道百姓對官員貪腐切齒痛恨,所以他一當政,就主張要嚴明執法,懲治不法官吏和豪強。一些地位很高的、腐朽貪污的官員都相繼被誅殺。大司農田延年在尊立漢宣帝時,作用非凡,“以決疑定策”被劉詢封爲陽城侯,但因修建昭帝墓壙,趁僱傭牛車運沙之機,貪污賬款3000萬而被告發。有大臣爲他說情,認爲“春秋之義,以功覆過”,但劉詢沒有同意,派使者“召田延年詣廷尉”受審,擬以重罰,致使田延年畏罪自殺 。

漢宣帝不僅以執法嚴明著稱,還以爲政寬簡聞名。他在任用地方官時,除啓用了一些精明能幹的能吏去嚴厲鎮壓不法豪強外,還同時任用了一批循吏去治理地方,從而改變了吏治苛嚴和破壞的現象,大大緩和了社會矛盾,安定了政治局面。由於他有過牢獄之災的經歷,所以,對冤獄他深惡而痛絕之,提出要堅決廢除苛法,平理冤獄。他親政後不久,就親自參加了一些案件的審理。爲從制度上保證執法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地節三年(前67年),還在朝廷增加了四名廷尉平一官,專掌刑獄的評審和複覈,並設置了治御史以審覈廷尉量刑輕重 。地節四年(前66年),又下詔廢除了首匿連坐法 ,並下令赦免因上書觸犯他名諱的人 。五鳳四年(前54年),他派24人到全國各地巡查,平理冤獄,檢舉濫用刑罰的官員。他還先後多次下令,大赦天下 。

實行漢家制度

《漢書·元帝紀》載:漢元帝“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爲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 《漢書》這段記載,爲了解漢代後期治國方針的演變提供了很好的材料。

從漢武帝時開始確立的“霸王道雜之”的“漢家制度”可以說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治國方式,漢宣帝一語道出了其中要訣。這一制度從漢宣帝以後,始終爲後世所稱頌和遵循。而且中國古代各皇朝的統治者都不同程度地借鑑“漢家制度”的經驗教訓,以強化其統治。

在位年號

本始(4)公元前73年—公元前69年

地節(4)公元前69年—公元前65年

元康(5)公元前65年—公元前61年

神爵(4)公元前61年—公元前57年

五鳳(4)公元前57年—公元前53年

甘露(4)公元前53年—公元前49年

黃龍(1)公元前49年—公元前48年

帝王將相
後宮人物
近代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