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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70章 號令(3)該如何理解?原文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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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戰國時期的哲學著作,一般認爲是墨子的弟子及後學記錄、整理、編撰而成,共分爲兩大部分:一部分記錄墨子言行,闡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墨家前期的思想;另一部分被稱爲墨辨或墨經,着重闡述墨家的認識論和邏輯思想。《墨子》原有71篇,當前通行本只有53篇,佚失了18篇,其中8篇只有篇目而無原文。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墨子·70章 號令(3)

《號令》是墨子研究城池防守方法的重要篇章之一。全篇帶有綜合性質,但主要講述種種軍紀、法規、禁令、人員佈防和處置的種種具體原則和方法。前面已經說過守城需要具備的各種防禦裝備,以及在遇到危機時所使用的旗幟,迎敵之前要進行祭祀等,這篇文章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了守城所需要的最重要的武器,那就是號令。

一支軍隊要想取得勝利,將領的領導最爲重要,也就是說他們的號令最爲重要。從“安國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則功成,地不得其任則勞而無功”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知道,一個國家的安全最重要的是利用好自己的地理條件,而作爲人呢?在戰爭時,戰爭裝備不完善,就無法使主上安定,小官吏、士兵和百姓不能齊心協力,這些責任全在於將領。如果將領的號令正確,大家都齊心協力,共同對付敵人。那麼還會擔心戰爭的失敗嗎?

墨子·70章 號令(3)該如何理解?原文是什麼內容?

【原文】

其疾鬥卻敵於術,敵下終不能覆上,疾鬥者隊二人,賜上奉。而勝圍,城周裏以上,封城將三十里地爲關內侯,輔將如令賜上卿,丞及吏比於丞者,賜爵五大夫,官吏、豪傑與計堅守者,十人①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賜公乘。男守者爵,人二級,女子賜錢五千,男女老小先②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無有所與,不租稅③。此所以勸吏民堅守勝圍也。卒侍大門中者,曹無過二人。勇敢爲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後。擅離署,戮。門尉晝三閱之,莫,鼓擊門閉一閱,守時令人蔘之,上逋者名。鋪食皆於署,不得外食。守必謹微察視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志意、顏色、使令、之請。及上飲食,必令人嘗,皆④非請也,擊⑤而請故。守有所不說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守曰斷之、衝之若縛之,不如令及後縛者,皆斷。必時素誡之。諸門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長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餘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戲、居處不莊、好侵侮人者一。

諸人士外使者來,必令有以執。將出而還若行縣,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門①守,乃入舍。爲人下者常司上之,隨而行,鬆上不隨下。必須[無法輸入][無法輸入]隨。

客卒②守主人,及以爲守衛,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謹備之,數錄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與階門吏爲符,符合入,勞;符不合,牧③,守言④。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宿鼓在守大門中。莫令騎若使者操節閉城者,皆以執毚。昏鼓,鼓十,諸門亭皆閉之。行者斷,必擊問行故,乃行其罪。晨見,掌文鼓,縱行者,諸城門吏各入請籥,開門已,輒覆上籥。有符節不用此令。寇至,樓鼓五,有周鼓,雜小鼓乃應之。小鼓五後衆軍,斷。命必足畏,賞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輒人隨,省其可行、不行。號,夕有號,失號,斷。爲守備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⑤衢階若門,令往來者皆視而放。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與謀反同罪,有能捕告,賜黃金二十斤,謹罪。非其分職而擅取之,若非其所當治而擅治爲之,斷。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輒收以屬都司空若侯,侯以聞守,不收而擅縱之,斷。能捕得謀反、賣城、逾城敵⑥者一人。以令爲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⑦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墨子·70章 號令(3)該如何理解?原文是什麼內容? 第2張

【註釋】

① “十”應作“士”,十人,應爲“士人”。

② “先”應作“無”。

③ 此句有爭議,“無有所與,不租稅”似爲多餘,“復”字即有“免除賦稅”之意。

④ “皆”應作“若”。

⑤ “擊”應作“系”,抓住。

① “門”應作“聞”。

② 客卒:外來士卒。

③ “牧”應作“收”。

④ “守言”應作“言守”。

⑤ “街”應作“術”。街街:應爲“街術”,街道。

⑥ “敵”前脫一“歸”字。

⑦ “事”應作“棄”。

墨子·70章 號令(3)該如何理解?原文是什麼內容? 第3張

【翻譯】

那些在主要戰線激戰打退了敵人,並使敵人敗退後不能再次組織進攻的隊伍,每隊選出二名勇猛殺敵的士兵,給予最高的獎賞。而打敗敵人,衝破敵人圍城的隊伍,使敵人離開城邑一里以上,封守城將爲關內侯,賞賜土地三十里,副將按規定賜給上卿的官職,丞、吏以及原來官職相當於丞的人賜給五大夫的官爵,其他官吏、豪傑參與謀劃堅守城邑的、士人和城上那些原來官職相當於五官的,都賜給公乘官位。參與守城的男子賜給爵位,每人升二級,女子賞錢五千,其餘不分男女老少參與防守的,每人賞錢一千,免除三年賦稅。這些是用以鼓勵官吏和百姓堅守城池,打敗敵人解除圍困的措施。守衛守城主將官署大門的士兵,每班崗不要多於兩人。衛兵中勇敢的派在前行,依隊伍排列,讓他們知道各自的左右前後是誰。擅自離開官署的人,殺掉。門尉每天白天點名三次,晚上擊鼓關門後再點名一次,守將隨時派人檢查巡察,記上擅自離開崗位人的姓名。早晚兩餐都在官署,不許在外面吃飯。守將一定要謹慎、細緻地暗中觀察侍從中的謁者、執盾、中涓以及料理日常生活的婦人等人的思想、心理、臉色、動作和言語的情況。每次端上食物,一定要先叫人嘗一嘗再吃,若有異常情況,就立即抓起來盤問原因。守城主將對身邊侍從中的謁者、執盾、中涓及料理日常生活的婦人有不滿意的,就可下令殺掉,毆打或者捆綁他們,而其他侍從不執行命令的或行動遲緩的,都要給予處罰。這些一定要時時告誡他們。所有官署門前早晚負責警衛的人員,有的站有的坐,分別以年齡大小爲次序,早晚值勤。有功勞和能耐的,居先站上位或坐上座,其餘則按次序站坐。官長每隔五天,將那些嬉戲不莊重,喜歡侵犯欺侮別人的衛兵的情況分別予以上報。

所有人士、外來使者入城,一定要拿出憑證。將領外出歸來和巡行回來,一定要先派人告知他的家屬,家屬纔出來迎接,先向守城主將報告後才返回自家。作爲下級要經常體察上級,上級須去哪裏,都要跟隨一起去。下級要跟從上級,上級不必跟從下級。

外來士卒爲主人防守以及爲主人擔任守衛,主人也要防備外來士兵。擔負城中防衛任務的外來士兵,如果他們原來所在的城邑已被敵人攻陷,尤其要戒備他們,要反覆覈查他們的名冊,同屬一個城的人不要讓他們共同防守一處地方。城上掌查臺階的守衛軍吏要嚴格檢查憑證,憑證相合才能進入,並慰勞之;憑證不合者,就將其扣留,並報知守城主將。晚上時,大鼓設置在主將的大門之內。黃昏,派出騎兵和使者拿着命符去傳令關閉城門,使者必須手執令牌。黃昏時刻以鼓爲號令,擊十下鼓,所有城門路亭一律關閉。對要通行者要先抓起來問明要通行的原因後再按罪行事。早晨,打響大鼓放行,所有管城門的官吏各自入官署拿取鑰匙,開完門後,再交還鑰匙。有特別憑信的人不按照這個禁令。敵人前來進攻,城樓上擊鼓五次,又向四周擊鼓,有小鼓應和。表示各營隊已響應城鼓。小鼓響了五下之後才集合的,斬首。號令一定要使人畏懼,賞賜一定要使人覺得是大利益,號令一出就一定要實行。號令一發出,立即派人隨着省察號令可行與否。口號要注意,夜晚有聯絡的口號,口號不合的,處斬。制定戒嚴章程標上標題就稱“某某章程”,公佈在街道,大路臺階和城門上,使往來行人都能看到從而照章行事。所有那些謀殺和傷害自己上級的官兵和百姓,一律按謀反罪處置,若能捉拿到謀殺長官之人者,賞金二十斤,免除處罰。越出職權範圍擅自亂拿亂取,和濫用職權辦非法之事的,砍頭。所有擅自闖入其他區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由所在的都司空和侯將其拘留,由侯報告守將,不將其拘留而擅自放人的,殺頭。能捉拿一個謀反、出賣本城軍政機密或越牆投敵的人,給予特權憑證。將來可以赦免兩次死罪或判城旦罪四次。翻越城牆拋棄父母離開的,離開的這個人的父母、妻子、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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