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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好的,爲何還被說是奸臣?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7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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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王安石一心推行變法,想要富國強兵,結果卻被史書評爲“奸臣”?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現在我們提到“王安石變法”,大多對其持以正面評價,然而在近代以前,歷朝歷代不僅對“王安石變法”長期持否定態度,更是將王安石視爲北宋的“奸臣”。而之所以造成這種現象,主要源於“王安石變法”帶來的弊端。

“王安石變法”初衷是好的,但過程和結果弊端極大

北宋傳至宋神宗時期,雖然表面上仍是一派繁榮,但實際上已經是積貧積弱,朝廷內外危機四伏,急需改革挽救局面。王安石早在嘉佑三年(1058年)進京述職時,便曾作《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的提出了變法主張,但未被宋仁宗採納。

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好的,爲何還被說是奸臣?

直到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之後,久慕王安石大名的宋神宗隨即提拔王安石爲翰林學士侍講,兩人開始就變法事宜進行商討。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在與王安石進行長期討論之後,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爲參知政事,開始推行改革。

毫無疑問,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好的,而從持續十幾年的變法成效來看,他的變法措施也的確起到了一定效果,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富國強兵”。

例如通過理財新法的實行,抑制了豪強地主對土地的兼併,杜絕了官僚和大地主的漏稅,從而使得自耕農承擔的稅負大幅度下降,而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得到了大幅度增長。宋神宗年間,國庫的積蓄一度足以供應朝廷二十年支出,可謂實現了百年來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又如通過保甲法、裁兵法、保馬法等措施,一定程度提高了北宋軍隊的戰鬥力,扭轉了西北邊防長期以來屢戰屢敗的被動局面,使得北宋國力有所增強。熙寧六年(1073年),王安石便曾指揮軍隊擊敗吐蕃,收復河、洮、岷等五州,拓地兩千餘里,受撫羌族三十萬帳。

然而,變法成效雖然顯著,但變法過程中同樣暴露出了大量弊端。例如均輸法利用國家權力強制進行收購、運銷,雖然使得國家財富增長,但卻也造成了國富民貧的局面。又如免疫法,更是讓百姓叫苦不迭,連擔水、理髮、茶販之類的小買賣,不交免疫錢都不許經營,稅務向商販索要市利錢,稅額比本錢還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爭。再如飽受詬病的青苗法,本是爲了降低百姓負擔,結果卻因考覈制度缺陷,導致大量自耕農,乃至小地主破產。

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好的,爲何還被說是奸臣? 第2張

此外,王安石在處理反對派問題上太過激進,爲了確保新法的推進,對反對派予以打壓和排斥,反而任用了一些投機取巧、溜鬚拍馬之輩。要知道反對變法者並非全都是頑固不化的守舊派,其中同樣有很多看到新法不足的有識之士,然而只要是反對變法者,全部遭到打壓,結果導致朝堂之上黨爭再起。

如上所述,“王安石變法”的初衷雖然是好的,且有些變法內容也呈現出了一定效果,但由於變法中暴露出的弊端,同樣激化了社會矛盾,且在朝堂形成黨爭。再加上用人不當,結果不僅導致人死政消,且直接引發了北宋中後期朝政的混亂。

北宋以來持續遭到否定,王安石更是被視爲亡國“奸臣”

由於變法中暴露出的種種問題,事實上到宋神宗晚期時,變法就已經很難持續下去,而宋神宗也從側面瞭解到了新法推行後的弊端,於是在熙寧七年(1074年)王安石被罷相,雖然在次年再度被起用,但變法已經無法持續,王安石最終於熙寧九年(1076年)黯然隱退。

宋神宗去世之後,宋哲宗繼位,高太后垂簾聽政,司馬光等反對派重新被起用,王安石新法很快便被“劃革殆盡”,而反對派更是通過修《神宗實錄》(墨本《神宗實錄》)的方式對新法進行全盤否定。而在宋哲宗親政以後,由於宋哲宗與高太后之間長期以來的矛盾,宋哲宗重新啓用變法派,並通過重修《神宗實錄》(朱本《神宗實錄》)的方式,爲變法派進行正名。

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好的,爲何還被說是奸臣? 第3張

結果,王安石的新法非但沒有起到效果,反而成爲了統治集團內部相互傾軋的工具,而宋朝也由此陷入了黨爭的泥沼不可自拔,反而導致北宋的國力持續衰弱。

到了南宋高宗時期,朝廷再度重新《神宗實錄》,宋高宗本人更是於紹興四年(1134年)八月,對擔任《神宗實錄》修撰官範衝說道,“至今猶有說(王)安石是者,近日有人要行安石法度,不知人情世故直至如此?”範衝立即心領神會,表態道,“今之背君父之恩,投拜而爲盜賊者,皆合於安石之意,此所謂害天下人心術”。

宋高宗與範衝之間的對話,就此對“王安石變法”進行了定性,此後歷朝歷代一直到清朝,始終以此爲依據,以至於在宋元話本中甚至有文章專門對“王安石變法”進行諷刺,王安石本人甚至被扣上了“奸臣”的帽子。而否定王安石的內容則主要有三點:

1、認爲王安石變法導致北宋亡國。這個觀點出現於南宋初期的《神宗實錄》,後經宋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爲元明清時期的官方定論,不僅被史學家所認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例如朱熹便評價王安石變法爲“羣奸肆虐,流毒四海”,南宋文人羅大經則在《鶴林玉露》中評價說“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復合者,秦檜之罪也”,竟然將王安石和秦檜放在了一起。

2、其他學派對荊公新學的抨擊。荊公新學乃是王安石變法的主要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將王安石配享孔廟的資格取消後,荊公新學便開始遭到猛烈的抨擊,而這種抨擊甚至要比對新法的否定還要激烈,原因主要是學派上的衝突。

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好的,爲何還被說是奸臣? 第4張

3、認爲王安石新法是“聚斂害民”。這種觀點將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爲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北宋熙寧、元佑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

對於“王安石變法”和王安石本人的抨擊,從北宋末期一直持續到了清朝末期,直到民國時期面對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在急需變法以求富國強兵的氛圍之下,關於王安石變法的評價才迎來轉機,梁啓超、胡適等人均將王安石稱爲社會主義學說的先行者,尤其是梁啓超的《王荊公》成爲了20世紀評議王安石及其新法影響最爲持久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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