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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鹽鐵之議?漢朝鹽鐵之議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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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鐵之議,又稱鹽鐵會議,是漢昭帝時,霍光組織召開的一次討論國家現行政策的辯論大會,其本質是對漢武帝時期推行的各項政策進行總的評價和估計。漢宣帝時,桓寬根據當時會議的記錄,整理爲《鹽鐵論》。

元狩三年(前120年),漢武帝擢用桑弘羊爲財政大臣,實行鹽鐵官營等經濟政策,雖然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但弊端百出,激起民怨。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經諫大夫杜延年提議,霍光以昭帝名義,令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賢良文學六十餘人,就武帝時期的各項政策,特別是鹽鐵專賣政策,進行全面的總結和辯論。 同年七月,會議閉幕,取消酒類專賣和部分地區的鐵器專賣。

鹽鐵會議的召開,對昭宣時期漢王朝的統治政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大權在握的霍光基本上堅持了漢武帝輪臺罪己詔中所制定的政策,進一步推行“與民休息”的措施;而桑弘羊在政治上則受到一定的挫折,其所實施的官營政策也有所收縮。

什麼是鹽鐵之議?漢朝鹽鐵之議詳解

  背景

  有爲而治

西漢初期,政府奉行“行仁義、無爲而治”,雖然對商人有歧視性政策 ,卻對工商業很少干預 ,因而商品經濟快速發展,貨幣經濟也很發達。 至文景兩朝,人民富裕,國家安定。 武帝即位後,外有北方遊牧民族的侵擾、內有建立大一統制度框架的需要,兼之武帝雄才大略,便謀劃藉助祖輩基業徹底解決帝國的長治久安問題。 大興功業必然帶來財政的吃緊,因而至武帝中期,國家開始對經濟採取干預政策。

元朔年間,武帝設置“武功爵”,共值三十餘萬 ;還專門樹立了一個獻財典型——卜式,號召百姓向國家捐獻錢財。 元狩六年(前117年),爲應對財政危機,武帝任命孔僅和東郭咸陽爲大農丞,實施鹽鐵官營,募民煮鹽而官府專賣,並徹底壟斷鐵的專營。 元封元年(前110年),武帝又任命桑弘羊爲治粟都尉,代理大農令,天漢元年(前100年)升爲大司農。在桑弘羊的主持下,先後推行算緡、告緡、鹽鐵官營、均輸、平準、幣制改革、酒榷等一系列經濟政策,這些措施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經濟收入,爲武帝繼續推行文治武功事業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與民休息

由於武帝獨奉行“有爲”,對外征伐不斷,兼之大興功業和救災 ,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僅僅二十年後,國家財政就開始頻頻出現虧空。 同時,武帝時期施行的經濟政策,雖然充裕了國家財政,卻使一部分財富逐步集中於大官僚、大地主及大商人手中,而剝奪了中小階層的利益,農民的負擔愈來愈重。 而且依靠鹽鐵官營等政策所聚斂的財貨,無法維持戰爭的長期消耗,至武帝晚年時,已是“海內虛耗,戶口減半”,民衆多次起義。

徵和四年(前89年),武帝下《輪臺罪己詔》,指出“此後務在禁絕苛暴,不得擅興賦役,應致力農耕”,恢復漢初的“與民休息”政策。 這預示着經濟干預政策又發生了重要的改變,朝着減少干預放松管制的方向發展。

  起因

後元二年(前87年),武帝病重,詔近臣託孤,加封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與桑弘羊,金日磾,上官桀共同輔佐幼主。昭帝即位後,有兩種不同的政策並行:一是以霍光爲首,主張推舉賢良、詢問民情、免除田租,即“恤民政策”;一是以桑弘羊爲首,堅持再開屯田、增強國力,所謂“富國強兵”政策。二者不但性質相反,而且淵源極深,前者爲武帝末年政策的繼續,其意合於標榜德治的儒家思想;後者則是武帝中期的積極政策,以增強國家權力爲優先考慮,與法家的政治思想合拍。

武帝去世後,桑弘羊的理財政策並未隨之廢除。桑弘羊推行的一系列官營政策,由於國家幾乎完全控制了生產銷售和市場,地主官僚、貴族和商賈,都對這些政策表現出強烈的反對和抵制。霍光掌權後,爲了緩解統治集團內部的壓力,主張對國家壟斷的工商業稍微放鬆一些,不要管的太死,而桑弘羊則堅決主張嚴管,二人的經濟理念出現明顯分歧。

始元四年(前83年),因昭帝立皇后一事,上官桀父子、鄂邑長公主與霍光之間的矛盾日益激化;而桑弘羊爲子弟謀官也屢屢被霍光拒絕。 於是,這幾股政治力量就聯合起來,試圖推翻霍光的輔臣地位。爲了保證“與民休息”政策的實行、進一步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霍光開始醞釀鹽鐵會議,以使人們認識到這些理財措施的弊端和缺陷,並進一步從政治上打擊桑弘羊,爲壓制桑弘羊提供社會輿論的支持。

 過程

  會議流程

  召集人員

始元五年(前82年)六月,杜延年向霍光建議“行文帝時期政策,提倡節儉、對民寬和”,霍光采納 [24] ,詔令三輔、太常各舉“賢良”二人,各郡國察舉“文學”一人。

 開始時間

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召集抵達京師的賢良文學(賢良方正所選拔出的人才),商議罷黜鹽、鐵、酒等專營政策,會議在京師隆重召開。

 結束時間

始元六年(前81年)七月,會議結束,歷時五個多月。

與會人員

政府官員: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府的屬官丞相史和御史大夫的屬官御史等。政府方面的主要發言人,是御史大夫桑弘羊,共發言一百一十四次。御史發言十九次,丞相史發言十五次。

民間人士:賢良、文學,即“賢良方正”,共六十餘人。賢良是已經取得功名的儒生,文學是在某種學問上有一定成就的名士,他們都不是國家的官吏,而屬於民間的知名人士。留下姓名的有茂陵唐生、魯國萬生、汝南朱子伯、中山劉子雍、九江祝生等。賢良文學也是經過一定挑選的,並不是每個郡平均出人。

中間方:丞相田千秋,他發言不多,只是在雙方辯論激烈的時候,講一些折中調解的話。

什麼是鹽鐵之議?漢朝鹽鐵之議詳解 第2張

  爭論焦點

鹽鐵會議的中心議題是“民所疾苦,教化之要”。 在會議上,從民間來的賢良文學對鹽鐵官營等財政措施進行了全盤否定,並進而攻擊漢武帝時期的內外政策;作爲這些財政措施的經辦人,桑弘羊堅決捍衛漢武帝的內外政策,不僅就鹽鐵等政策的存廢與賢良文學展開了激烈論辯,而且充分肯定了諸如抗擊匈奴、加強中央集權、大力抑摧豪強和農商並舉政策的作用。此外,還涉及農業的基本政策,對社會現狀的估計和倫理道德觀念的理解,以及如何看待古與今的關係等問題,這次會議已成爲漢武帝一代政治得失的會議。

 經濟政策

賢良文學全盤否定官營政策,指責鹽鐵官營、均輸、酒榷等“與民爭利”,並導致民風敗化,把鹽鐵等官營視爲民所疾苦的根源;主張讓農民從事本業(農業),抑制末業(商業),即重農抑

商。其本質則是抑制官商,即反對官營。他們認爲鹽鐵官營之後,只注重產量,質量差,價格高,生產的農具多大而不適用;同時還存在不準挑選、購買不便、強買強賣和強迫農民服役等問題。 均輸法推行後,均輸官徵收當地沒有的物品,採取欺詐手段,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給農民造成了更大的負擔和痛苦。 平推法的施行,導致物價上漲,出現營私舞弊、官商勾結甚至囤積居奇的現象。

桑弘羊承認鹽鐵等官營事業,由於一些地方官不按國家規定的辦法行事,造成了一些流弊。但他批駁了賢良文學們全盤加以否定的看法。他認爲興鹽鐵、酒榷、置均輸平準,擴大了財源,是抗擊匈奴,消除邊患的經費來源,而且,這些政策便於堵塞豪強大家的兼併之路,且可濟民救災,有益於農民。如果政府不實施官營政策,增加收入,就要增加農民的賦稅,反而更會加重農民的負擔。

  對外政策

對匈奴的政策上,賢良文學反對向匈奴用武力,主張偃兵休士,厚幣和親,依靠德政的感化維持和親局面。他們認爲,匈奴遠處漠北,對其侵擾活動,主要應用德化,多給他們點財物,與他們和親,搞好雙方的關係。他們認爲漢武帝對匈奴進行的幾次大規模的戰爭,都是幾個好事之臣,故意誇大敵情,欺騙了漢武帝,挑起了戰禍。這幾次戰爭沒有能削弱匈奴,反而造成了西漢國勢的衰弱,應該追究他們的責任。

桑弘羊則主戰,堅決反對和親。他認爲匈奴反覆無信,屢次破壞和親,侵擾邊境,不能採用德政感化,只有通過戰爭才能阻止匈奴的侵擾,保證漢王朝的安全;強調漢武帝反擊匈奴的戰爭是成功的,擊敗了匈奴的大軍,保衛了國家邊境的安寧,是“當世之務,後世之利”,將會流傳千古。

什麼是鹽鐵之議?漢朝鹽鐵之議詳解 第3張

  治國理念

對西漢獨尊儒術後的統治政策,漢宣帝做過一個經典概括:“霸王道雜之”,具體做法就是德刑並用,理論淵源就是先秦儒家和法家的思想相互結合,以儒學爲主題,法家思想作爲一個重要方面,同時吸收墨家道家和陰陽家等的思想。武帝獨尊儒術後,爲了達到恩威並用雙管齊下的目的,大力推行“霸王道雜之”的政策。

賢良文學信奉儒家的仁義學說,主張德治,認爲行仁政就可以無敵於天下。特別是漢武帝任用的一些酷良,如杜周、張湯、王溫舒等人,連法律也不顧,隨意諂害無辜的羣衆,動不動就一人犯罪,株連全族,搞得人心恐惶,動亂不安,因而激起了人民的反抗。他們一再引證歷史教訓,批判嚴刑峻法,指爲亡國之道,把嚴刑峻法看作是秦王朝滅亡的原因。

桑弘羊以法家學說作爲指導思想,主張法治,堅信刑法可以止暴,特別推崇嚴刑峻法的作用。他認爲治民之道不在教化,而在勵行法治,讓他們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有了嚴刑峻法,百姓就小心謹慎,奸邪自然止息。針對賢良文學對一些酷吏的指責,他認爲這些酷良都能作到以法治事,對犯法者雷厲風行地加以處決,毫不手軟,所以在他們治理的地方,能作到寇止奸禁,取得良好的治績。

  義利之爭

關於重義與重利導向的爭論關係着對經濟活動如何引導,決定着統治者的策略取向。賢良文學以儒家爲旗幟,主張人性善良,不能只講利,還必須有義的約束。堅持崇尚仁義纔是真正的治國之本。 桑弘羊是以法家爲代表的功利主義者,主張重利輕義,認爲人性自私,趨利避害,重利是加強中央集權、抗擊匈奴和賑濟災荒的需要,並明確指出財富是仁義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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